by @秦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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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 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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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要珍惜自己的语言优势,原生语言的优势是方方面面的。
比如医学,里面大把专业名词,普通人肯定看不懂。
可是中文使用者的情况要比英文好很多。
- 肺炎,肺+炎,至少知道大概意思了,对吧?
- lung肺,inflammation发炎,加起来肺炎是pneumonia???
所以同样是高中毕业,英语使用者根本连医学书的门都摸不到,中文使用者至少能看个顾名思义。
中文是原生的,而且发展了上万年,从符号一路变得标准化,天地万物都已经表述过了,不用四处乱借,也就不会有「断裂」的问题。
英语是杂交的残疾语言,低级词汇来自日耳曼语族(和德语是亲戚),高级词汇来自罗曼语族(和意法西葡是亲戚),所以pneumonia里根本没有lung的影子。
- pneumokoniosis=lung+dust+ill
- 尘肺病,灰尘进了肺导致的一种病
更新,今天看到一个更逗的例子:
在中文世界里,只要你高中毕业了,基本上任何一个学科的专业书籍的门,都已经向你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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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大一教材不就是写给高中毕业生看的吗,你为什么看不懂?肯定看得懂。考试可能得不了高分,但看懂是问题不大的。
有句梗,叫:
他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说得头头是道,直到他说到了我熟悉的领域。
那如果,你可以自学,大概粗浅地熟悉很多个领域呢?你被人忽悠的可能性就越来越低。
不是说学了点皮毛就跑去做质疑专家的民科,而是说起码专家建议的时候,你不至于迷信权威,或者纯粹是为反而反了。
这又不吃亏。
为什么西方世界里,中产总是培养孩子做个医生或者律师啊?《功夫》里还借了这个梗,毕竟hk也是前殖地区。
为什么?因为这两个学科里的英语使用者都不说英语,而是说拉丁文。等于是开了一门外语,泥腿子根本挤不进去。
就比如反之亦然,就不能直接 the reverse is also true 吗?就非得 vice versa 甚至 v. v. 吗?
这不就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只有贵族识字那一套么——垄断知识的暴政。
所以统一文字,标准读音,推行简体,义务教育,实在是人类历史上的奇迹。
不要浪费这种奇迹。
多读书,读那种「如果没有考试压力我肯定能学得更好」的书,因为你毕业之后确实没有考试压力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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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一个有趣的例子,说明英语单词在信息传递上的「劣根性」。
比如说「咸菜」,这个中文词看似传达了意思,其实是缺漏的。
你只能知道这是「咸味的(腌制的)蔬菜」,却不能知道是什么原料。
所以,当需要区分原料时,就要补充信息——
萝卜咸菜、芥菜咸菜、白菜咸菜等。
可如果是英语呢?不是的,不要急着说 pickle,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英语里几乎所有的日常名词,全是「咸菜」这样的缺漏表述。
- 你吃 chicken,和 cock 还有 hen 有什么关系呢?
- 你吃 lamb 或 mutton,知不知道 sheep 是啥又如何?
- 你吃 hotdog,里面的 sausage 用的是 pork,想必不关 pig 什么事。
- 你看到了 ox 和 bull,却看不到 beef 和 steak。
- 你就算明白了 calf 也可以是 cow,你也不知道 milk 是怎么挤出来的。
- 再呼应一下 pickle,你能从里面看出 cucumber 或者 cabbage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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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种现象「翻译」回中文,中文里有没有海量的类似例子呢?
其实有的,中文的古文(一字词时代)就有大量的这种现象。
比如最典型的,马:
- 骠:黄色的马。
- 骝:黑鬃黑尾的红色马。
- 骃:浅黑带白色的马。
- 骅:枣红色的马。
- 骊:黑色的马。
- 騧:黑嘴的黄色马。
- 骐:青黑色的马。
- 骓:黑色白蹄的马。
现代汉语哪怕收录了这些字,现在也很少会有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这些「词」了。毕竟真的没必要为「额头中间有白色菱形花纹的马」专门记一个其他时候永远用不到的汉字……
而且,就哪怕这些字不全认识,它们起码都有「马」部首吧,你一看就能知道这些是在说某种马。
就好像鲤鲫鲈鳜鲱鲑鲋鲰鳟鳐鲭鳝鲶鳕鲾鲽,起码都是鱼吧。
好,翻译一下鱼鱼们:
- carp 鲤
- chub 鲢
- eel 鳗
- herring 鲱
- mullet 鲻
- perch 鲈
- salmon 鲑
- trout 鳟
- cod 鳕
- mackerel 鲭
- flounder 鲽
- ray 鳐
- shark 鲨
- bonito 鲣
记住了吗?
你再看看犊子们:
好了,放必杀,元素周期表: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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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2023.8.10 又发现了英语是「屎山代码」的一个例子:
如图,这本书的排版出了问题,有一个错别字——
三长制,可以理解成「设置三层长老来管理基层的制度」,所以「长」对应 chief(酋长)是可以的。
但书里印成了 thief,也就是「贼」,显然印错了……
为什么一看就能肯定这是印错了呢?因为根本没有 thiefs 这个词。
thief 的复数形式是 thieves,类似于 knife-knives 和 leaf-leaves,其根本原因是古英语向现代英语转变时,英国人还不怎么识字……
thief 在古英语里,其复数一般写为 thiefas,其中这个 f 在(单数)词尾发 /f/,但在(复数)词中(元音中间)发 /v/。
为什么不直接写成 thievas 呢?因为古英语里没有 v 这个字母。(多嘴一句,v 来自拉丁字母,最初和 u 是同一个字母,所以 w=vv=uu,读作 double u)
当时统治英国人的是诺曼人,诺曼人讲的是法语,而英国人里稍微体面一点的人,也都以说法语为荣、说英语为耻。
在法语中,有 v 这个字母(因为拉丁文的侄子的法语,拉丁文的儿子是意大利语,外甥是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而且 v 就发 /v/ 的音,所以诺曼人就把古英语里的 thiefas 直接改成了 thieves。(注:-as 结尾当时也已经演化固定为复数词缀 -es,所以一并改了)
于是,就有 thief-thiefas-thieves 这样的关系,英语里这一类 元音+f 结尾、变复数时加 es 的词,就会改 f 为 v,以配合语音变化(自己读一下就能感受出来了,leafes 读起来 f 那里会比较费劲,不如 leaves 读得顺口)。
但是,chief 不是英语单词,其来源是古法语,与 chef(主厨)是同根词。chief 传入英语时,已经不是古英语时代,而是中古时代,没赶上「改f为v」的那班车……
所以,chief 的复数就是现代英语中惯用的直接加 s,即 chief-chiefs。
上面图中 thiefs 根本不是个正确单词,所以显然是 chiefs 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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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例子,仅仅是英语语法的无数「例外」中的又一例例外而已。
英语要说自己是「屎山」第二,我觉得没人敢排第一。
对了,多嘴一句,
- chef 这个词进入英语后,发音仍然是法语发音,读「晒夫」,
- 虽然 ch 在英语里一般读「吃」,比如 chief 读「吃一夫」。
服不服?法语同根词在英语里的发音:
- chef-晒夫,
- chief-吃一夫。
为什么 chef 不像 chief 一样连读音都改了呢?可能是因为英国人里最初能见到 chef 主厨的都是有头有脸的贵族吧,而英国贵族绝对不可能开口把法语单词读成英语发音的,那样会社死的。
谁要说英语啊,乡巴佬土得嘞~
于是就这样了,反正开心就好。
但英语非要学的话,还是有一些方法的:
3 Replies to “A358 华人,要珍惜自己的语言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