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84 天下大同的官獠主义恶龙

by @秦书宝

全文约 5000 字,阅读约需 10 分钟。

写于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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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的事最近聊得比较多,发现有几点没提及的,补充一下。

之前没提及,是没想到——没想到这些居然确实需要提及。

嗯,可能就好像审判长「没想到str需要提及」一样吧。

  • 1、我一直认为,男方确实强奸了。
  • 2、我一直认为,判三年没问题
  • 3、我一直认为,审判长「7问7答」是混淆主次、春秋笔法,但其操作手法之精妙,注定会在历史检验中像司马迁一样伟大。
  • 4、我一直认为,本案判罚最大的问题就是「既遂」判三年,因为缺乏关键证据,按疑罪从轻,明明应该是「未遂」判三年。看似没区别,其实有本质区别。

在这个案子上好像没区别,但「既遂」和「未遂」之间是一道鸿沟——

  • 强奸未遂一般最多也就判三年,从轻的话甚至可以缓刑不坐牢。
  • 强奸既遂一般最少也得判三年,从重的话完全可以死刑立即执行。

当「程序」可以合法地跨越这条鸿沟的时候,你仍然不害怕,那只能说明你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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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案子在我看来,最关键的,真正影响普通人生活的,就是「str检测」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核心,不是「str靠谱不」,而是「审判长不回答str靠谱不」

不回答,有时就是一种回答。

这就好像你喜欢一个人,而且你表现得很主动,天天在热搜上问,但对方一直没有表态,哪怕公开7问7答了,也没表态,所以你一直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也喜欢你。

但你仔细想想嘛,对方知道你希望ta表态,但ta就是不表态——

这不就是已经表态了吗魂淡???不要让老爷为难啊!!!

能分清这个,问题就看得很明白了。

你觉得str靠谱,或者不靠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你没有审判权

你只是个民,你不是官,不能再往直白里说了,懂了吧?

党是千年一遇的好党,但事毕竟是人在做。

实事求是是什么?

  • 承认世界是唯物的,假的永远真不了,真相迟早会大白,这是实事求是。
  • 但也要承认你也是物质的,误判你死刑枪毙之后再给你洗清冤屈,你也复活不了了,这更是实事求是。
  • 要承认,误判你十年,关了五年后再把你放出来,不管陪你几百万,那五年也回不来了,这更是实事求是。
  • 要承认,一审老爷被打脸之后KPI受影响,严重情况下甚至老爷自己也要进去蹲几年,所以官獠主义才是永远的恶龙,这更是实事求是。

教员是怎么说的「跳出历史周期率」?

靠的是人民作为统治阶级对政府进行民主监督,不是靠老爷们的良心,也不是靠什么程序正义

当然,如果非要纠结科学层面上「str靠谱不」,那也可以简单说几句,从统计学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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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统计学

str靠谱不?有两个常见的数值,一是99%准确,二是70%甚至只有60%准确。

哪个对?都对,因为统计学就是这样的。

  • 这是「假阳性」和「假阴性」的问题,
  • 或者叫「一类错误」和「二类错误」的问题,
  • 或者叫「准确率」和「召回率」的问题。

简单来说,

  • 一个盒子里有很多球,你闭着眼从里面摸出来一个,是红球。
  • 这时你能不能说,盒子里肯定有红球?基本上可以。
  • 当然也有极少例外,比如你是色盲看错了,比如你手抖摸的是别的盒子。
  • 但这时发生误判的概率非常低,只有不到1%,即正确率99%以上。

对应大同这个案子,意思就是:

  • 法医取样后,女方阴道内检出了男方的str,说明男方99%真的插入了。
  • 也就是说,检测若为「阳性」,就可以踏踏实实判男方有罪。
  • 凡事不绝对,这时有没有可能冤枉男方?
  • 有,但冤枉男方的概率仅为1%

本案是检测为「阴性」,所以上面这个不用看,只看下面这个:

  • 有人跟你说这个盒子被插入过,所以里面肯定有蓝球
  • 你只摸了一个,发现不是蓝球,那你能不能说盒子肯定没被插入过?
  • 不能,因为你只摸了一次啊,你说错的可能性很大。

对应大同这个案子,意思就是:

  • 有人说「str准确率只有60%」是什么意思?说的就是「假阴性」
  • 就是当阴道内没检出男方str时,男方事实上真的没插入的概率,仅为60%
  • 也就是还有40%的可能性,是明明插入了,阴道内却没检出
  • ——假如我们称一情况为「漏检」

那问题来了,还是回到摸球的例子,一次摸不到,不准,那多摸几次呢?

  • 如果就这个盒子,说是被插入了,里面肯定有蓝球,你不停地摸;
  • 摸了整整100次,就是怎么也摸不到蓝色的球……
  • 那有没有可能,这盒子就真的没被插入过,所以里面才没有蓝球呢?
  • 摸的次数越多,这个「没插入过」的判断正确率就越高

对应大同这个案子,意思就是:

  • 有人觉得,漏检的可能性有40%,太高了,所以「str阴性不能证明没强奸」。
  • 一次不准,那多检几次呢?多取几个点位呢?
  • 阴道褶皱多,铺开面积大,1个位置漏检的可能性是40%,如果检10个位置呢?
  • 明明插入了,却在10个位置上全部漏检,这件事的概率是多少?
  • 40%的10次方,约等于0.0001049

所以反过来,如果10个位置均未检出男方str,说明99%以上概率就是没插入。

实际上都不用「检10次」或「检10个位置」,只要「重复取样3次」,情况就变了。

  • 40%的3次方,约等于0.064,即3次全都「漏检」的可能是6%左右
  • 如果3次都没检出,那还是漏检吗?很可能,90%以上的可能性,就是压根没插入。

那你说,这个str的准确率,从朴素的角度理解,是多少?

是99%以上?还是所谓的只有60%?

  • 你觉得盒子里有蓝球,但你总也摸不到蓝球,
  • 那么更可能的是「盒子里根本没有蓝球」,
  • 还是「我今天手气实在是太差了,要不还是重口供吧」。

再想一个朴素的道理:

一个准确率只有60%的技术手段,对刑侦定罪,能有啥用?怎么还敢有人用呢?

当然,以上只是理论分析,现实中永远会出现没有预想到的问题

  • 比如说,如果女方阴道内的男方DNA确实分解了呢?
  • 又比如说,如果男方的精子含量非常低呢?
  • 这都是非常可能的,完全科学。

所以上面只是解释一些(并不重要的)统计学,真正重要的还是最初的那个问题——

假如审判长有充足的理由「不相信str阴性结果」,那审判长为什么不站出来解释一下呢?

懂了吗?

科学家说「str靠谱」屁用没有,因为客观证据用哪个、不用哪个,不是科学家说了算的。甚至法医说了也不算啊。

「你不要你觉得,你要仔细想想审判长觉得什么。」

你确实是国家的主人,但你的主人翁意识也不能太强了,
毕竟审判长同样来自人民,人家审判长更是国家的主人

如果非要扯概率,那就必须回答这么一个问题:A581 大同概率题

是「str真的漏检」了的概率大,还是「女方声泪俱下说明肯定没有撒谎」的概率大?

是「物证更可信」,还是「当事人更可信」?很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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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退一步,就算str真的不靠谱,因此「str阴性不能证明没强奸」,所以呢?

  • 不能证明没强奸,不等于证明有强奸吧?
  • 我不能证明你没吃过屎,不等于我证明了你吃过屎吧?

疑罪从无。所以才要疑罪从无

阴道内没有检出男方str,这么关键的证据缺失,说明什么?

为什么说它关键?因为「强奸既遂」的法理定义就是「插入」

你证明不了「插入」,就证明不了「既遂」,就这么简单。

换个例子:

甲用无声手枪射杀乙,没打中,
乙毫无察觉,但同一时间正好长冠子心源性猝死,
甲口供说「就是我杀的我承认了」,
能判甲「杀人既遂」吗?
还是应该判甲「杀人未遂」呢?
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吗?

你现在非要说是甲用手枪射死了乙,
然后在乙的体内掏遍了也找不到子弹和弹孔,
然后你判了甲「杀人既遂」?

所以我一直认为,你判「强奸」没有问题,男方自己也认了,但从客观证据看,应该是「未遂」。

如果非要说「男方也承认自己既遂」,这就是所谓的「重口供,轻证据」了。

  • 假如男方想错了呢?
  • 假如男方不懂交配理解错了呢?
  • 假如男方是个沙皮胡说八道呢?
  • 那他的合法权益就不需要保护了吗?
  • 所以才要疑罪从无。

客观证据证明不了既遂,哪怕罪犯自己承认是既遂,按法理来看,那也是未遂。

  • 而且判「未遂」同样可以实报实销「三年」,不耽误你关人。
  • 但判「未遂」就会影响一审的「强奸既遂」结论,影响老爷的KPI,这才是问题。

这才是我一直纠这个事的根本原因——

不要被摆在前面的「7问7答」「处女膜科普」「混合DNA」「声泪俱下」这些弱证据迷惑了,却忽略了真正朴素的法理,更放跑了永远的恶龙——

官獠主义才是最大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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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二、公诉调解

这个事我早就知道,但我不知道居然有这么多人不知道……

公诉案件,不能调解。

强奸罪是犯罪,是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

公诉案件的「原告」是检察院,不是受害者,
所以哪怕受害者想要「撤诉」,也撤不了,因为没资格。

犯罪违反的是刑法,危害的是全社会,所以不能由个人说了算

因为强奸案是公诉案件,所以强奸案不能调解。

就这么简单。

但复杂之处在哪里呢?在于群众普遍是法盲,就会被忽悠。

比如本案就出现了一个非常离谱但其实挺常见的忽悠手法,而且是女方家属和当地警方共谋的。

  • 5.2发生强奸案(哪怕强奸未遂,当然也是强奸案)
  • 5.2当晚女方母亲报警,这时案件已经进入公诉,无法「撤诉」
  • 5.3女方家属跑来要房子、要彩礼,这有明确的诈骗「嫌疑」
  • 5.4警方也参与其中,劝男方「破财消灾」,这就是渎职
  • 5.5男方的姐姐将房本带走,拒绝「加名字」,保住了房产

有人会告诉你说,「强奸案可以调解」,
或者说「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有3天,这3天内“撤回”就不会走公诉流程了」。

这说法对吗?表面上对,其实是错的

因为真话只说有利的一半,隐瞒不利的另一半,那就是假话。

完整的真话是这样的:

  • 强奸案一旦发生,犯罪就已经是客观事实了,任何人都无法否认。
  • 强奸罪是重罪,法定刑上限可以达到10年以上,甚至死刑。
  • 这种重罪的「追诉时效」是15年

什么意思呢?

就是假如5.2那天,女方没报警,
或者5.5进入公诉流程前,女方撤回了,
那么男方就「暂时」没事了。

但这个「暂时」有多久呢?长达15年。

在接下来的15年里,女方随时可以再次报警,告男方强奸,结果很可能就和现在的判决一样——至少是强奸未遂,坐牢三年。

但区别在于,假如男方真的以为可以「破财消灾」,把彩礼给了,把房子加了名字,两人领了证,那男方全家就完了。

比如说在平行宇宙里,男方是5.5送了房产和彩礼,两人5.6领了证,接下来女方可以做什么?

女方可以在5.7再次报警,走公诉流程,判男方三年牢。当然,这是男方活该,犯了罪就该坐牢。

但女方同时可以申请离婚,要么是主张男方重大过错,要么干脆主张婚姻关系是被强迫的,从根上无效,应该撤销,就看律师怎么操作了——至少有9种办法弄死你。

弄完之后的结果就是,男方的彩礼一分别想退了,而且男方家的房子完全有可能合法地被全部「分割」给女方

女方不一定会这么做,但在未来的15年时间里,她随时可以这么做。

试想一下,一个随时可以把男方送进去坐牢3年的「妻子」,会在这长达15年时间里,如何与这个「强奸犯」相处呢?

说不定男方会觉得自己还不如踏踏实实坐牢3年呢,好过被人拿捏15年。

但同样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我们不能认定女方及其家属犯了诈骗罪。

因为人家确实有可能是真的想要「拿钱撤诉」呢,而不是想抢男方的房子,对吧,你无法确定。

  • 无法确定真的是诈骗,那就不是诈骗。
  • 就好像无法确定真的插入了,那就不是插入。
  • 你不能只在「无罪推定」有利于你的时候,才承认「疑罪从无」。

但是,警方不懂这个吗?不太可能吧……

所以,为什么警方会配合女方?因为KPI。

这个实际参与「强奸案调解」的帽子,他在当地能干多久?

一年?三年?五年?反正他任期内犯罪率越低,KPI越好。

至于当事人到底过得怎么样,关人家什么事?

基层有可能不懂法,但不至于不懂到这种程度,懂吧?

  • 审判长「7问7答」却避开关键的「插入证据」,那是不懂吗?那是太懂了。
  • 同样,帽子只告诉你「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有3天」,却不告诉你「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是15年」,那是不懂吗?那是太懂了。

又绕回来了,

官獠主义才是最大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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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事在我看来,根本不是性别矛盾

这是被(更容易吸引流量的)性别矛盾掩盖了的(真正会危害人民利益的)官獠主义问题

这个案子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一审当然功不可没,可是我们也要看到二审的审判长以一己之力,在其中做出了多么巨大的贡献。

如果不是那篇司马迁写「春秋」一般的7问7答,民众还不会被「处女膜」「混合DNA」「声泪俱下」忽悠得那么惨。

当然了,如果不是那篇司马迁写「春秋」一般的7问7答,官獠主义也不会暴露得像现在这么彻底。

其实暴露得也不彻底,因为只有极少数人看到了。

大部分人,还是盯着处女膜,盯着性同意,盯着彩礼,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为什么说这些无关紧要?因为「你以为」的事,从来不重要,你没有审判权,懂吗?

重要的事是「审判长怎么以为」
现在人家可以说「性同意能撤回」,
那未来照样随时可以说「性同意不能撤回」,
现在人家可以说「这个客观证据没用」,
那未来照样随时可以说「这个证据铁证如山」,
懂吗?

民主监督,教员还能说错?

感谢反面教员,因为人民会从中学到斗争的经验,并取得最终的胜利,

教员说得不对吗?

让那些大小官獠主义者在我们面前发抖吧,

让他们去说我们人民这也不懂那也不懂吧,

中国人民对官獠主义不屈不挠的斗争,

必将稳步地取得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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