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12 在动物面前,法律毫无意义

by @斯芬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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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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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是无处不在的,但矛盾双方又是辩证统一的。

比如原生家庭:

  • 一般来说,子女并不能一出生便脱离父母而独活,父母也有义务养育子女
  • 等子女长大一些了,自以为可以独立了,便觉得父母在干扰自己的自由。

但其实,一个基于A而存活的个体能不能抱怨自己离不开A的影响呢?这是个悖论。

  • 子女真正成年并且经济独立之后,可以暂时摆脱父母的影响。
  • 但等父母老了,就像父母要抚育子女一样,子女也有义务赡养父母

这一套逻辑,都是基于客观事实的血缘逻辑,而不是法律(权利义务)逻辑。

法律在这里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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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来说,会出现或这或那的大麻烦:

  • 假如认定,子女的生命完全属于子女自己,那子女是否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出生呢?强迫子女出生,是否侵犯了(未出生的)子女的自由呢?何况子女在成年前,连选择自己的生活环境都做不到。
  • 但反过来,假如认定,因为子女的生命权完全是由父母的生殖细胞给予的,所以子女的生命理应属于生产者(即血缘父母),那又等于把人类的亲子关系等同于奴隶制了。

所以归根结底,涉及到「生命诞生」这个领域,法律是无能为力的。

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是社会契约,而社会契约是一种社会意识,即对社会存在这一客观事物的反映。而「生命诞生」是先于社会存在便存在的物质存在

说人话——先有人出生,形成社会,才慢慢有了理性博弈下的契约,下游的东西如何反过来约束上游的事实?做不到的。

因此,生产力越发展,人类越文明,个体对群体的依赖性越低,法律就越完善,社会上种种「反人类」的「理性思维」也就越来越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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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在野生动物那里,就意味着依赖,这是物质。

自由,在人类社会里面,就意味着不依赖,这是意识。

明明是物质决定了意识,可人类偏偏有主观能动性,要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甚至妄想改变物质规律,这就是扯淡。

但这个扯淡,也是辩证的。

  • 假如人类追求无限自由,最后社会就分崩离析,要么自我毁灭,要么全体为奴(比如现在美国底层民众基本上就全部都是顶级财阀的奴隶,根本不算人)。
  • 可是反过来,如果人类压根不追求自由了,那就像野生动物一样活着,生产力水平极低,活一辈子也没啥太大意思。

这种「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的状态,或者直接说是「过犹不及」的客观规律,就注定了人类社会中方方面面的矛盾,都会呈现「钟摆」状态

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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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客观规律的这种模糊性,至少在人类当前的认识水平下是相当模糊的,所以人类只能通过一阶反馈来判断到底是水多了还是面多了,到底要加水还是加面。

而实际上,人类社会越先进,便越复杂,那么一阶反馈便越难得到,决策者们就越需要借助二阶反馈了——

  • 说人话,就是「小国寡民」的古雅典可以全民直接投票(小孩、妇女、奴隶除外哈),
  • 而到了「大米粒坚」就需要搞非常荒诞的代议制了,每个代表都自称代表了该选区的多数人,其实都是放屁,都是钞票决定了媒体决定了舆论决定了选票。

反馈链条越长,「传话」越是离谱,这就会让人类社会走向崩溃。

为了不崩溃,那就不能太精细,也不能太不精细——

或许,这就是「草台班子」的客观合理性所在。

A364 全世界都是草台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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