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16 法律没用,所以法律有用

by @秦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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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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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从来解决不了私德问题

试图用法律去解决私德问题,只会导致私德变成公共事件,其代价远大于收益——

  • 这里的代价和收益都是社会视角,非个人视角,因为个人视角会因具体事件而变,但社会视角则只看整体统计结论。
  • 类似于,赌博的人,有时赢,有时输,具体看这把牌怎么样。但宏观看,肯定是赌场(抽水)赢,赌客(整体上)输,这是不会变的,否则赌场早倒闭了。

因此,私德问题是无法用法律来解决的,想,也做不到。

这是客观规律,不以任何人主观意志为转移。

比如谈恋爱给对方多少钱,这就是私德问题,法律管不了,也没法管。

但道德的强制性远超法律,实际上法律是由公德的强制性逐步塑造出来的,法律的社会契约能成立,前提就是社会公德认可这一法条,不然就会变法。

因此,有趣的现象出现了——

当公德认定某种私德问题已经不再是私德领域的事,而影响到公共领域,并且应该由法律来管理时,会怎么样?

很多人会觉得:那当然是法律就要按公德的期望去改,把私德领域也管起来!

事实上,上面说过了,做不到

不是说变法做不到,而是说哪怕按这个思路变了法,结果也是必然失败的——因为私德领域的绝大多数事都是私人的私事,你想监督这样的事等于是用一部分执法者去事无巨细地监督所有人,不可能做到。哪怕动员所有人来监督所有人,最后也仍然是失败。

那时,法律的无效性就会逐步呈现出来。

注意这个「那时」,它快到了。

到那个时候,真正的全过程,的,民啊,主啊,到底啥意思,群众会有深一层的体会。

实际上,「三年」之后,所有人都体会过一次了,只不过大部分人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身处一段新的历史当中。

那「三年」中,有法吗?法有用吗?法当时有用吗?事后有用吗?现在有用吗?为什么没人敢提,甚至不让提,一提就捂嘴?大家心里自有答案。

「法的无效性」,只有有了亲身体会,才有可能理解。

没有体会,永远不可能理解,上次说过:A515 人无法理解,未曾经历过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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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看似「魔怔」的人,不要只看他们的立场,还要多观察他们对法律的态度——

这种态度远比立场更能启发你,更能让你知道一个明确知道「法的无效性」的社会成员,会采取什么样的社会态度,这种态度所导向的行为,会改变你所处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快。

注意:这个观察学的过程,既不是要学立场,也不是要学态度,那是别人的生活。要学的,是「假如我手里是这么一把牌,这样一盘棋,我会怎么处理」,是这样的换位思考,你就能明白时代会把所有人带到什么地方去了——

这个大势是哪怕中共也逆转不了的,因为共只能实事求是并且利用规律,却不可能违背规律。

智人到了这一步,就是要走这条路了。

感兴趣可以看本有趣的书《能量,性,自杀》,看一下为什么人类(以及大多数复杂动物)偏偏是两性。为什么不是单性,为什么不是三性,为什么不是10086性?昆虫就很任性,哺乳动物为什么不行?很有意思,真正的底层的物质决定意识——答案是线粒体

既然是必经的,所以加速,是好事。

对个体而言,未必是好事,但在社会层面,一定是好事。

只有当越来越多的人真正意识到「法律虽然有用,但法律其实没用」,那么法律才会变成更加完整的状态——

法律虽然没用,但法律其实有用。

这里有一条U形曲线:

  • 所有人都没意识到「法没有用」时,法非常有用。
  • 当少数人意识到「法没有用」时,法是最没用的,比如1990s。
  • 但多数人意识到「法没有用」时,法的效用又恢复了,而稳定性比之前「人均法盲」时还高得多。

法律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那你类比成另一种武器——枪——就明白了。

  • 所有人没枪时,安全。
  • 少数人有枪时,1990s。
  • 人人持枪,确实不乱了,因为谁也不敢乱扔核弹,形成核平衡了。

美国为什么人人持枪还是特别乱?因为美国根本没有人人持枪,美国人均持枪数>1,可是随便一个持枪者的持枪量也>>1,这意味着大部分人仍然没枪,而大部分持枪者远不止一把枪。这不叫人人持枪,这叫持枪者人均占优人均随便突突别人,美国现在恰恰是最乱最差最垃圾的状态,U形曲线底部。

丛林+法律=社会 吗?

需要先看一下 社会-法律=? 再说。

不一定是丛林,有可能是集体理性螺旋上升之后的人均自行法治的生态社会。

这种社会,乍一看和现在的美国丛林非常像——

  • 美国人在街上互相斗殴之后,会报警吗?一般不会。但这是一种低水平的,更丛林的状态。
  • 比它高一个螺旋面的丛林,就是自治生态了。

快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舆论终于开始承认——男拳女拳是镜像大便。

不容易啊,智人。

再过5年,可能就会进步到下一阶段了:男权女权是镜像大便。

跟人说妇女解放是正道,效果一般,远不如让人自己掉进女权的粪坑里好好蝶泳一番,人均三阳了心率180了知道疼了,再拉上来继续走妇女解放的路。

想来这跳粪坑的5年一定很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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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蜘蛛会带着包好的食物,免费送给母蜘蛛。

母蜘蛛吃食物的时候,公蜘蛛就趁机爬上去交配。

爽完了,公蜘蛛就要赶紧跑,跑慢了就会被母蜘蛛吃掉。

因为母蜘蛛知道,所有公蜘蛛都想透自己,趁机多吃一口是一口。

公蜘蛛如果动作快,胆子大,还可以趁母蜘蛛没吃完就跑,把送出去的彩礼再抢回来。

之后,母蜘蛛已经被授精了,没办法了,只能忍着,只能是下次对下一只公蜘蛛更狠一些。

公蜘蛛抢回了食物呢,又能送给下一只母蜘蛛,继续骗着交配,不断播撒自己的DNA。

假如有一天,公蜘蛛再也不想着透批了,那这食物本就是他自己抓来的,不用去舔母蜘蛛,完全可以自己美滋滋地吃,没人管得着。

假如有一天,母蜘蛛再也不想着不劳而获了,那就不会因为白捞而被人白透一通,回头还很生气,觉得自己把红包转回去是亏大了。

但没有假如,如果公蜘蛛不想着透批,如果母蜘蛛不想着白捞,那蜘蛛这个物种早就雌雄隔离,从世界上灭绝消失了。

可以说,达尔文完全证明了:所有活着的蜘蛛,都是透批狂和白捞狂的后代。

这就是现在的问题,且永远无解。

物质决定意识,客观规律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直到,所有蜘蛛都意识到无解的时候,解,反而就出现了——

母蜘蛛可以不白捞,公蜘蛛可以不白嫖,双方本可以结成合资公司,以「队友」而非「对手」的心态,不再内部消耗而是携手在社会中竞争。

甚至更宏大的,在社会中也以家庭为单位组队,与其他蜘蛛群竞争。

甚至,与其他物种竞争。

甚至,与天奋斗,与地奋斗,其乐无穷。

可惜,蜘蛛毕竟不是人,蜘蛛只是只猪而已。

达尔文提出了两个辩证的命题:

  • 自然选择,倒逼着物种内部合作,让物种整体对环境的适应性越来越强。
  • 性选择,倒逼着物种内部竞争,把大量的资源浪费在雄竞和雌竞上,让物种无力去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这个观点在《富种起源》中有着有趣而完整的表述,很有意思,值得一读。当然,这本书不是达尔文写的。

人研究蜘蛛,是挺有趣的。但人变成蜘蛛,就不那么有趣了。

看,在那蜘蛛网上,公透批狂们、母白捞狂们,又在对喷蛛丝了。

biubiub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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