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07 我妻美,为中国人喜爱

by @斯芬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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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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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美,为中国人喜爱」

自己老婆跑去和中国人通奸,丈夫不仅不生气,反倒很开心,还四处炫耀?

搜了一下,如图2,居然是真的……

当然,这和当时南岛诸民族(包括图中说的泰国)的风俗习惯是相关的。

自古以来,南岛民整体上比同时代的华夏民开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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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由于华夏的生产力一直远高于南岛民,所以华夏社会的生产关系与原始社会的差异就越来越大——

的时候,青年人喜欢在桑田中野合,高潮迭起时恰好见蚕破茧羽化,于是觉得蚕丝可以通生死、入极乐。王族们在下葬时,会把高级青铜器也包着丝绸下葬,希望能复活或永生。远远领先于时代的养蚕技术、丝绸水平,就是这么来的。

的时候,孔子爹妈也是野合生的他,而且孔子也不避讳这一点,可见当时仍然觉得这种自然冲动是符合社会规范的。

周公定周礼以来,华夏就越来越收敛了。农耕生产方式极大地提升了生产力,淘汰了采集渔猎,增加了可养育的人口,于是雄性由于巨大的体能优势而彻底成为了社会的第一性,同时女性渐渐从平等的人变成了附属财产

战国时秦国被认为是蛮夷,其中一个例子就是宣太后芈八子)曾经公开在朝堂上对中原韩国的使臣讲黄段子……

当时楚国军临城下,韩国眼看就要被灭,派了无数的使臣到秦国求救。

秦国宣太后回答说:

「我曾经陪先王(秦惠文王)睡觉。先王将一只大腿放在我身上,我觉得特别沉,压得我动不了。但先王将整个身子都压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又觉得很舒服。为什么?因为我爽了!现在要解韩国之围,必定要耗费秦国大量的财力、兵力,如果得不到什么好处,不能让秦国爽一爽,那秦国是不乐意承受的。」

在人类的婚姻关系上,随着生产力发展,私有制出现,从随意交配,变成了群婚,又变成了对偶婚,又变成了一夫一妻多妾多姬制

从生物属性上看,是生存能力相对弱小的雌性为了换取生存权(食物和安全),向固定的雄性伴侣出让了交配权和生殖权(被垄断了性资源)。

甚至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不被看做是独立的人的女性,不得不出卖肉体给丈夫,以换取生活资料——随夫姓,无劳动权,无选举权——恩格斯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提出了「婚姻是合法的卖淫」的论断。

恩格斯解释过,他批判的主要是两种婚姻:

  • 一是法国式婚姻,即当时的包办式的天主叫婚姻,夫妻双方都没有自由选择权
  • 二是德国式婚姻,即当时的家族式的资产阶级婚姻,夫妻双方只是两边家族合资的职业经理人。同样没有自由选择权

所以恩格斯的论断主要是指责包办婚姻对人的自由的迫害,并不是否定一切婚姻。若婚姻能增加个体的自由,那么这种婚姻是进步的。若不能,甚至减少了个体的自由,那么这种婚姻是反动的。

如果有人觉得现在的婚姻对自己的自由是不利的,怎么办?可以不结。新中国没有包办婚姻,也禁止强迫别人结婚,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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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相对地,生产力越是落后,生产关系越是「复古」,那么性关系就越是自由,越不受经济因素束缚——当然,也不受社会保障

所以,这个「自由」可能和现代人的理解不太一样:

  • 并不是说雌性可以自由地交配,然后找雄性要彩礼、离婚分房产、一辈子要抚养费。
  • 而是说雌性可以自由地交配,然后自由地承担一切相应的后果——也就是像野生动物那样生活。

在丛林里,绝大多数哺乳动物的雄性,是不会负责养育后代的。它们会本能地寻找更多雌性进行交配,大部分时候是靠暴力强迫。

在大部分野生哺乳动物中,越强壮的雄性天然地拥有越多的繁衍后代的机会,大部分物种的后代都是强奸犯的后代。当然,野生动物自己并不在乎,人类没有必要拿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去约束野生动物,此处只是换位举例而已。

人类恰恰是因为受不了这样的野蛮和低效,才自发演化出了符合两性体能差异的生存策略——即对偶婚。

这背后的生理机制非常偶然,但这一机制孕育出的文化却相当必然,全人类到今天,基本上都是父权形态,或者说母系形态(舅舅说了算 A359 母系社会是女人说了算?)的部落因为生产力落后而被全部灭绝淘汰了——

中国历史上,北魏,是两个比较典型的母系部落王朝(有非常强势的太后,靠自己的众多外戚兄弟和宗室儿子来统治,其实有点像西汉初期刘邦早死之后的吕后),但命都不长,且在王朝后期都在疯狂地汉化,向父系转型,以谋求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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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生育机制的演化原理很多书都分析过,其中比较完整的说法可以在费孝通的《生育制度》中看到。

按大致原理简述,可理解为:

智人祖先太弱,争不过树上的其他「猴子」,被迫下地讨生活。

到了草原上,跳跃攀爬能力不如观察奔跑能力重要,所以智人慢慢直立(扩展视野),双腿开始并拢(利于奔跑)。

并拢的双腿压迫雌性的子宫,人类胎儿的头就显得太大了,根本生不出来。

人类孕期缩短以确保顺产,于是所有的人类婴儿实质上都是早产儿,需要长期哺乳(只有人类婴儿才会像残疾一样躺着3年什么也干不了,这在野生动物世界里是不可想象、必然灭绝的)。

雌性在哺乳时无力觅食,更无力抵御天敌,必须依赖雄性在身边护卫。

那些雄性未能演化出保护雌性风俗的人类部落,大多数被自然环境灭绝。

存活下来的人类社会形态,开始呈现明确的性别分工——雄主外,雌主内。

最初是群居群婚,群交群p,随着生存能力增强,活下来不再是问题,追求活得好。

个人能力强的雄性,不再满足于平均分配猎物,而想要给自己的孩子多吃。

为了分清哪个孩子是自己的,雄性开始垄断与自己交配的雌性,禁止通奸。

雌性为追求更多食物和基因多样性,开始通过偷偷出轨,以捍卫自由交配权。

部落中开始出现杀死长子的风俗,因为雌性被垄断前所生的孩子是滥交所生,雄性无法确定其基因归属。除智人外,大猩猩也有这一风俗。

在华夏文明中,这一行为被称为「孟」,即将长子扔进器皿中杀死,所以「孟仲叔季」,长子为孟,后来孟甚至特指庶出长子(或长女,比如孟姜,即姜家大女儿)。

在西方文明中,深为人诟病的「初夜权」本质就是在争夺生育权,而非仅为了享乐。

一个巧合是,开篇图中所说的现象,在中世纪的欧洲也非常常见——

只不过从南岛民以自己老婆被中国人睡了为荣,变成贵族们以自己老婆被国王睡了为荣,背后的心理逻辑是相通的。

反过来,欧洲大多国家后来都杀过国王全家,中国人可以据此来试着理解现代的南岛民深层的排华心理(其本质与大明的狗&南朝鲜并无不同)。

终于,部落中的长者顺应民众要求,或主动归纳总结出了对偶婚,即一夫一妻,不得通奸,以减少杀子现象,从而增强了部落繁衍能力。

直到解放后不久,西南地区少民中仍然保留着各有特色的「准对偶婚」制度。比如女方出嫁前必须先生过一胎,证明自己有生育能力,才配进入婚姻。而婚后女方去男方家生活,之前非婚生的第一胎孩子则仍然留在母家,作为母家的劳动力被抚养长大。

越早习得一夫一妻风俗的部落,生产关系越适应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于是部落发展越为壮大,并最终灭绝了或同化了其他仍然群婚的落后部落。

直到今天。

未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生存方面的性别差异被渐渐抹平,女性在可以独立生存后是否会渐渐脱离对家庭的依赖,甚至在某天家庭会不会彻底消失?

马克思的预言还有待进一步验证。但从「人的解放」来看的话,那一天或许真的会在遥远的未来实现。

到那时,人们即便仍然有一部分选择结婚,可能也不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种内竞争——即二人或多人家庭相当于合伙制企业,比「个体户」在社会上更占优。

从这个层面,很容易理解:婚姻与爱情毫无关系,婚姻的本质是经济联合在法律层面的认证,与注册一家公司没有区别。116 婚姻的本质,就是合伙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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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南岛诸民族,在1296年,元成宗铁穆耳(忽必烈的孙子)派元人周达观出使真腊(高棉/吴哥,今柬埔寨),周回国后写了《真腊风土记》,成为高棉/吴哥文明存世的唯一史料。

《真腊风土记》中提到,吴哥地区苦热,每天晚上都要被热醒至少5次,醒了冲凉水才能勉强再睡着1小时,1小时后就又热醒了。

《真腊风土记》中还提到,当地人非常奔放,不论男女老少,基本上都不怎么穿衣服,而且很喜欢在河中群p

所以,在元朝使团回国时,很多从中原随团访问的华夏人就留在柬埔寨不走了,因为觉得这里比中原舒服——因为柬埔寨的男人不用养家,而且华夏人去了那里,既懂种地又有别的手工业技术,所以女伴可以随便换……

其实……现在到了柬埔寨也差不多……

所以你也能看出来,所谓的更自由,是对本就体能强势的雄性更自由,对女性并没有更自由。柬埔寨并不会因为性开放,女性就不再意外怀孕,不再沦为单亲妈妈,不再沦为街头妓女。好好想想「自由」这个词,丛林里谁最自由?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现在的主流中国人是不能接受这种生活方式的,因为主流中国人生活在中国。但南岛某些落后国家是能接受的,因为生产力落后,那么社会结构自然也要相适应。

入乡随俗,此之谓也。中国人整体上是很能接受这一点的,不像靠殖民和屠杀起家的盎萨白人,总觉得到了哪儿都是在自己家客厅,别人活该伺候他们。

典型的例子:

  • 中国人去欧洲旅行,各种不方便,结果是出现了大批的旅行攻略。
  • 欧洲人来中国旅行,各种不方便,结果是出现了大批的友邦惊诧和无脑抱怨。
  • 两个物种的智商高低,判若云泥。

最后,图1的这种「降维」式的文化及基因交流,

不论现代人怎么看,至少从历史层面上,总归是好过像亚历山大、铁木真那样的大规模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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