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秦书宝
全文约 2000 字,阅读约需 4 分钟。
.
这视频里的内容,存在三个基本的逻辑谬误:
一是工具和权力混淆。
举报只是一种手段,并无必然的正义和邪恶。
- 比如,隔壁在杀人,你报警了,这就是正义的举报。
- 而隔壁过得好好的,夫妻俩看个A,你报警了,这就是邪恶的举报。
如果接警出动后,居然就此把夫妻俩抓起来判了刑,那你说这罪在谁呢?
是真的在举报者吗,还是在于判定举报并且出手打击的合法暴力机构呢?
所以,是无差别打压有问题,是官僚主义对举报的滥用(随意认可一刀切)有问题,而非举报本身有问题。
工具无罪,罪在持刀者。
举报者无责,是因为群众本身无权,只是在利用规则。
可规则本就是让人遵守的呀,能「利用」规则收拾你,只能说明你确实违反了规则。
说到底,群众作为无权的人,又如何为后果负责呢?
真正的问题在于,本该负责判定举报是否合理的人失了职,官僚懒政随意一刀切,才是关键所在。
官僚主义,是社会主义永远的敌人。
你要骂的到底是官僚主义,还是社会主义,还是人民群众,这是根本问题。
我觉得,罪在持刀者,而非群众。
不要人为制造「文艺工作者」与群众的对立,否则,
如果你和群众对立了,那你是个什么东西?
.
二是市场和正确的混淆。
拍电影,拍出来没人看,票房烂,我们会怎么说?
我们会说市场不接受这部片,对吧。
在商言商也好,资本主义也好,就这么回事。
可能是这片太烂了,也可能是这片太超前了,总之,市场目前不接受。
你能说是市场不对吗?市场是更大的客观存在,你的创作是主观意识,
应该谁服从谁呢?
- 姓社了说,物质决定意识,还是意识决定物质?
- 姓资了说,少数服从多数,还是多数服从少数?
想要引导改变市场,也得循序渐进,是不是这个理?
你越觉得自己能力强,那你越有义务巧妙地引导市场,不是么?
- 往小了说,你自己为了赚钱啊!
- 往大了说,你胸怀天下,不更得胸怀万民?
所以,视频里从根本上就搞错了「我们创作是为了谁」的根本问题,
是观众以你为准,还是文艺工作者以群众的需求为准?
这里有一个谁才是文艺的主人的根本矛盾。
毛和邓都说过类似的话——没有任何文艺作品,可以超越政治立场。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上永远是人民当家做主。
所以,中国人民才是中国文艺的根本主人。
有人用脚投票,不看你的电影,你无话可说,对吧。
有人投得更狠,不仅不想看你的电影,而且还不想让其他人看你的电影,主动跑去花时间举报你了,那你更无话可说了。这难道不是人家作为公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么?
但一举报就封杀,这合理吗?这不合理。
所以不合理之处在哪儿?
又回到了问题一了——在于官僚主义对举报的滥用和一刀切。
罪不在举报者,也不在举报制度本身,而在于持刀者。
你真要喷,请先喷持刀者。
光电剪的你就喷光电,不要「围魏救赵」,
不要装可怜,说什么「我就是担心有刁民去光电举报我,而光电又没办法只好剪了我,于是我为了不被剪只好提前自我阉割」。
这很可笑,不是么?明明是光电剪的你,怎么你还替光电委屈上了?
当然,录视频的人自己也知道,如果她喷光电,那是真的会掉钱+掉线。
不信?她喷完之后,连视频都发不出来。
所以她转念一想,得了,还是骂骂群众吧。
反正群众没有封禁她的权力,不是么?
谢谢博主已经亲身证明了,中国文艺圈不行,根本原因到底在哪儿。
.
三是博主原文编辑添加了一句话,
「其中一个,不是全部,不是主要。其中一个!!累了」
意思是说她只是指出了中国拍不出好片的其中一个原因,并不是说这就是主要原因。
这话也很好笑,你又不是百科全书,你不可能面面俱到,对吧?
而矛盾无处不在,可万物普遍联系,
任何一个A都可以是B的理由(之一),但你为什么要先说A呢?
你怎么不说C呢?
当然,我这说法有抬杠之嫌,就好像有人说苹果好吃,我上去骂人家是不是歧视香蕉。
但咱们就挑明了吧,你一个文艺圈的说创作不自由,那你怎么不先说光电呢?
是没想到呢,还是不敢说呢?
先说哪句,后说哪句,不说哪句,本来就是立场的体现。
如果群众举报不是拍不出好片的主要原因,那你在这儿叨叨叨说啥呢?
你不还是认定了「政治正确下的举报是我们拍不出好片的主要原因」吗?
可是这真的是主要原因吗?
都说美国是法治国家,那美国的刁民能不能随便起诉诬告?当然可以啊,承担后果即可。
如果美国的法治真的牛逼,那诬告别人的刁民根本讨不到好,对吧?还要掏律师费。
假如美国真有无比正义的法庭,那自会对所有起诉(包括诬告)给出公正的裁决。
你看,就连一个国家有没有法治,都与是否有人诬告无关了,
你却要说你拍不出好作品,是因为有刁民诬告你?
不好笑吗?美国禁止堕胎,居然不是大法官们的决定了?
有本事就说实话——
光电等机构到底有没有用官僚主义迫害中国演艺圈?
没事,你说,群众们都能给你撑腰!就连被你嘲讽过的那些也能。
你大胆地说。别犹豫。
看它光电敢把你怎么样!
.
最后补充两句:
一是可能我水平不行吧,但我觉得最近国产剧《警察荣誉》就拍得挺好的。
这明明有人拍出来了,怎么就非要问「为什么拍不出好剧」呢?
建议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不要成天在那儿抱怨大环境不好,说不定你就是破坏大环境的人呢?
二是有人问「乱举报能不能像报假警一样有行政处罚」。
这个想法是很朴素,但却很危险的。
试想:如果有权力的人随意将你的合理举报说成是「乱举报」,后果会如何?
看看那个被异族人粉丝网暴的检举人吧,它们到现在也不敢说是怎么得到的内网截图。
很多文艺圈的人不是要追求自由吗?真正的自由,恰恰就是所有人都可以随意举报,而不担心被打击报复。至于举报能不能得到公正透明的处理,那就又回到了官僚体制能不能杜绝官僚主义的问题。
跳出历史周期率,靠的就是「民主监督」。
这里的监督,指的是要监督政府,而不是监督举报人。
.
我在想,举报这个途径没有正邪之分,而举报者举报的这个行为有立场,所以是可以区分对错(「对」就是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当时的朴素道德观念等)的,但因为举报者无权所以(或许)有错但无责;有责的是不当处理举报的官僚体系。不知道这个想法对不对。
是的~ 行为当然是有对错的,就好像我拿刀捅人,肯定不是刀的错,而是我的错。但放在举报场景下,官僚机构真的是刀吗?它里面也是人在执行呀,是有主观能动性的,而且是权力大于群众、不听群众指挥的,那就不能说管理部门是刁民的刀了。权责要对等,刁民只有举报的权利,那也就只对自己胡乱举报这种行为承担相应后果(比如被人知道了就会鄙视这种人)。而真正的处罚权仍然在官僚机构手里,具体认定权在官僚本人手里,他们才是真正应该承担做出错误处罚的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