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秦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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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铀点逻辑# 民法想要增加「离婚冷静期」,和防止有人「假结婚买房」有没有关系?
这里要先明确一点,就是聊逻辑就聊逻辑,别带上人,除非是故意的就是想带人,那随意。
组织二号头目:离婚冷静期这个做法尽管很扯淡,不过有件事挺有意思,很多人靠每年结婚离婚钻政策空子,出了这个倒霉政策后,这些人日子就不太好过了,我知道不少人因为买房已经离婚好多次了,还有中介每年结婚好几次,真特么魔幻。 #一个想法,政府倒也不一定这么想#
这个话题的出处如上,没有艾特原博主是以免骚扰到人家。我关注这个博主是因为他写的历史很有意思,相当有才。转发上面这条微博时纯粹就是借这个话题说说逻辑,没有别的意思。这个话题用来练习逻辑是非常合适的,既是热点,又贴近生活,还涉及很多层逻辑。
简单说下哈,一共是 3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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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矛盾分主次
假结婚买房的人,不管是在买房人群里,还是结婚人群里,都是绝对的极少数人。不管你身边有多少这样的,现实中他们都是极少数人。这是客观事实,没啥可争议的。
改法条是大事,影响的是所有人。立法机构不会这样做事的,为了杜绝极端事件而改动基本原则,太低效了。因为邻居偷用你家的电,所以发电厂把全国的电都断了,不可能,对吧。这一点是很容易想明白的。
想明白这个很重要,能让你减少不必要的价值判断。比如,「连我都能想明白,人家博主还能不懂?所以博主应该不是认真的,而更可能是一种调侃」。
为什么说这个调侃也值得分析一下逻辑呢,因为即使是调侃,也不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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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事实是基础
表面上看,离婚冷静期让离婚变难了,所以靠假离婚来买房的人会因此受限。但实际上呢,会不会受限呢?这就要看什么是离婚冷静期,什么是假离婚买房。很多人并不了解细节,所以会误解。
离婚冷静期——不是说不让离婚,而是说申请离婚后不能当场离婚,而是收到离婚告知书,回家等 30 天,之后仍然决定离婚的,可以离婚。所以并不是说不让你开大,而是你的大招有一个 30 天的「技能前摇」动作,一个蓄力动作,蓄力期间可以随时取消施法。
假离婚买房——就是我和冯通是两口子,家里有一套房,现在想买第二套,但二套首付高、利息高、不划算。于是我和冯通假意离婚、真的办了离婚手续,房子判给我,冯通变成单身无房人,去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买完了二套房,我再和冯通复婚,两套房稳稳的。
这俩放一起,你就能明白了,离婚冷静期对假离婚买房的人,根本没有影响。我和冯通是今天上午突然决定买二套房、今天下午就直接交钱买房的吗?当然不是,买房是一个周期挺长的事,我觉得一般不会比 30 天短。当然,一次买十几套的那种土豪,买房跟买玩具似的,不在此列,但想买房的土豪也根本不管你什么首套二套啊。这时说的是大多数普通人。
那么当我和冯通有「假离婚买房」这个打算时,我俩完全可以先去领离婚告知书,然后开始看房,差不多看好了,30 天冷静期也到了我俩也离婚了,这时继续假离婚买房,完全不耽误。
所以,这个逻辑即使是调侃,也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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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供需是关键
「还有中介每年结婚好几次,真特么魔幻」,这个是「假离婚买房」的变体操作,逻辑也不复杂:
比如我是中介,单身,没房。冯通有钱,也是单身,有房,或者有贷款记录啥的。冯通想买房就是二套房或者二套贷了,怎么办?冯通给我钱,我写个欠条,然后我来买房,首套优惠。之后我和冯通结婚,房子变成婚内财产,再离婚,房子分割给冯通,同时抵销欠条。冯通的好处是省了首付和利息,我的好处是拿了业绩(可能还有回扣)。
还有类似的操作,也是大宗财产相关的,比如买车。北上这种限号的城市,很多人搞不到车牌。假如我有车牌,冯通没有,怎么操作?和房子一样,我拿牌买车,结婚,离婚时把车(连同车牌)分给冯通,搞定。我再回头搞一个车牌,如此反复。
但问题是,这种事不仅是极少数,而且供需严重失调,根本不会出现「挤兑」。如果我是那个中介,我要帮人倒房倒车,那我倒一单的周期是多久?是比 30 天长,还是比 30 天短?或者这么说吧,我这个中介有没有「火爆」到为了倒房倒车居然需要一个月内多次结婚离婚的程度?难道一个单身没房又缺钱的中介很难找吗?为什么非要找我呢?没理由啊。假如冯通来找我的时候我刚好和别人结婚了没法帮他,那他就去重新找个别的中介把这事办不了就好了么,对吧。
所以,哪怕「离婚冷静期」是一年,都影响不了「假离婚买房」和「假结婚买房」这个细分领域里的生态。真正影响后者的,是中央「房住不炒」大方向下的一系列房地产政策,而不是婚姻政策……中国是集权国家,主权也完全独立,想要处理炒房的事,根本不需要绕这么大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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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结论很清晰
结论:
- 正着说,立法机关考虑「离婚冷静期」时,必然没有考虑过靠这个来顺手解决「假离婚买房」的问题。
- 反着说,而「假离婚买房」的问题,也根本不会受「离婚冷静期」法条的影响。
在这个事上出现逻辑判断失误,一般不太可能是逻辑分析能力的问题,因为这个逻辑太简单了,几乎不需要分析。更多是因为对「离婚冷静期」尤其是对「假离婚买房」相关的事实细节不够了解导致的。毕竟,正经人谁没事干研究「假离婚买房」的具体细节呀,对吧(那我为啥研究了这些细节呢,你听我解释……)
事实层面不够了解,所以判断错了,这是小事,完全没有继续分析背后动机甚至揣测人品的必要,那样做只能证明自己人品堪忧。
什么样的逻辑错误,才和人品有关呢?
比如说,一个哲学教授、逻辑高手、辩论大师,偏偏使用逻辑陷阱玩一些「if 男=女, then 女权=男权, so 人造子宫横空出世」的 low 把戏,那这就和人品高度相关了。注意,人品和动机是两回事,你不能说聪明人使坏肯定是收了钱,但聪明人使坏肯定不是因为他心地善良。《不发明人造子宫是因为男权社会?》
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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