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76 只聊性别,解决不了性别矛盾

by @秦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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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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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为目的而做爱,若婚姻关系未能成立,则之前的性同意应视为撤回。

以结婚为目的送彩礼,若婚姻关系未能成立,则之前收的彩礼应予以退回。

这两条不管对不对吧,不能只支持一条,而不支持另一条。

要么全支持,要么全不支持。这样就问题不大。

不针对任何特定案件,这只是一个逻辑推演。

不管法条里怎么写,非要对此进行双标,都是违背现阶段社会共识的,

那就一定会引发很多冲突。

马主义下,人既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又是社会发展的工具,是辩证统一的。

若是把「人是人力资源」看成是在「物化人类」,于是否认这一事实,那社会生产肯定会出问题。

因为人本身就是资源,你不把人当成资源投入到生产里,而把上班看成是压迫甚至是强制劳动,那生产就是无法进行。

同样,如果片面地否定「人是性资源」这一事实,把结婚看成是家庭内部剥削甚至是强制卖银,那旧的婚姻关系必然会出问题——

因为假如「人不是性资源」,那么男方就没有任何理由支付彩礼。

甚至,考虑到当前社会生产力还不够先进,女性劳动者还无法等价于男性劳动者,那么男女结婚之后,实际上是女性占了男性的便宜(因为性不再是资源,而收入则是资源)。

既然全社会的男性劳动效率显著高于女性(因为女性体弱,而目前两性体能还无法拉平),则男性的收入在先验概率和事后统计上,都一定是显著高于女性的——

结果就是,结婚时,男方反倒应该向女方收取彩礼。这听起来就和当前的社会共识完全违背了。

现在为什么男方出彩礼,本质上是在购买女方的「性资源」,并以男方未来的劳动收入作担保进行抵押。这其实就是人类社会远古时期,从「群婚」转向「对偶」的根本原因——

雄性获取食物、保卫血亲的能力更强,所以雄性以暴力为抵押,由族中酋长(及其所代表的部落中的公序良俗)做担保,垄断了身边特定雌性的交配权与生殖权。

这一事实直到清代律例里仍然有体现:

  • 捉奸的时候,若丈夫只杀奸夫却不杀妻子,则判定丈夫有罪,
  • 若丈夫把妻子和奸夫一起杀了,那么可认为无罪。

当然,在实践中,上面这个条款还起到了「保护仙人跳的受害者」的目的,免得夫妻串通了专门杀「野男人」谋财。但从根源上,它源自「对偶」里雄性对雌性的垄断——

注意不能反过来,说是「对偶」但其实雌性对雄性是不垄断的,也就是雄性出轨的时候雌性是不能合法杀他的。这种不平等,就戳破了「对偶」的假象,指出了「雄性垄断雌性性资源」的实质。为什么雄性能这样做?不是因为法律规定,而是因为雄性的暴力程度高,因为唯物世界的规律使然。

但假如说,现在我们不承认「人是性资源」了,那旧的「对偶」婚姻就失去了合理存在的基础。

也就是说,如果女性相夫教子不再被看成是婚姻的固有义务,如果女性可以随意打胎(即杀死丈夫未出生的后代)、或者生了别的男人的孩子也要由丈夫来养(即霸占丈夫的育儿资源),那婚姻的本质就被异变成了「雄性原本自己吃饱就全家不饿,现在却要被迫多养半个劳动力」。

人类为什么还要结婚呢?就毫无必要了,甚至可以说结婚是一种错误的决策,远不如原子化的个人来得舒服。

当然,这个「远不如原子化」的前提是在和平时代。不过如果真的全社会进入战乱,那婚姻就更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战乱期间杀人都是无人问罪的,何况强奸?

可上面这一系列假设都是不成立的,是违反当前的人性的——如果强行规定「人不是性资源」,结果反倒是强奸率和卖银率会大幅上升。因为人的欲望不可能被一纸条文抹杀,世界是唯物的不是唯心的

现在男女对立成这样,不一定是旧的婚姻制度错了,也不一定是现在的社会风气错了,而有可能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现在这一套两性关系的上层建筑已经不适用了。

或许我们真的处在一个「婚姻制度剧变」的时代。

旧范式消亡,新范式诞生,这个过程在哲学上被称为「范式革命」

既然是革命,那肯定是要流血的。

中国近代史反复教育我们,不流血的革命,都是假的,也不可能成功。

其实不管你的立场如何,所有人立场的最大公约数一直都是——

不管别人阳不阳,你最好不要阳,哪怕最后不得不阳,能晚一天算一天。

如果时代碾过来了,尽量不要让自己先成为代价

这个过程是漫长的,远没有看到尽头。

只是微博等中立平台上吵得凶,现实生活中还八字没一撇呢。

而且这一系列分析,都是「无政府」视角下的,在中国大概率不成立。

宏观调控还没有使劲出手,到时会发生什么,谁都不好讲。

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社会不可能因为性别冲突而变成日韩那种小体量、短历史、半殖民地的糟糕情况。

除非老共的旗子倒了。

可是旗子并不会因为婚姻制度而倒,所以「在性别层面上分析性别问题」,注定得不出正确答案

细胞理解不了人体,蚂蚁看不明白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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