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82 法制健全,真的全是好事么?

by @斯芬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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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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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1,很「有趣」的一道题目,

为方便你思考,我做点排版,先挡住答案。

最好你先得出自己的答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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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公布了官方给出的标准答案是B。

评论里有人说:

「我感觉这种伦理题目之所以让我恶心,就是因为当初制定这些规则的人就是这么干的恶心事。伦理上是A,法理上应该是B,但是法律这么制定就是让人恶心。」

这让我想起前几年的一条真实新闻:

某女去做婚前体检(非强制的,是夫妻双方自愿来做的),测出自己是艾滋病。其未婚夫是健康人,且对未婚妻感染了HIV并不知情。这时医生该怎么办?

「标准答案」是,男方的知情权、生命健康权、未来染病后即将付出的经济和精神代价,全加起来,都不如女方的隐私权重要——医生绝对绝对不可以将此事告知男方,否则就是违法甚至犯罪。

当然,这条新闻恰好是女的有病,如果是编真题,那么性别互换也是没问题的——有趣的是,虽然在真题、逻辑、法理层面上,性别互换毫无差异,但放在公共舆论层面上,性别互换,亡国瘫痪,懂的都懂。

图1让我又想起了这条新闻,配合开头那段评论,不由得感慨:

如果一条法律,让全社会大多数人都觉得「什么狗屎啊」,那这条法律真的合适吗?法律是社会的公共契约,是多数人的约定俗成,源头是自然法。

当然,法律说到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可是新中国的统治阶级是无产阶级,也就是你我这样的普通人。这不就悖论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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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更有趣的事是:

之前艾滋是绝症,得了就等死,短则3、5年,长则十多年潜伏期,发病就死。所以把艾滋传染给别人(尤其是无辜的姻亲配偶),等于是在杀人。在那个时代,我猜可能会有更多医生冒着哪怕违法犯罪的风险,也要想办法暗示另一方「保命要紧」吧?

但是,随着医学发展,艾滋不再是绝症了,而变成了一种需要长期服药来控制的「慢性病」。以及艾滋病相关药物在新中国都是免费提供的,所以说得那啥一点,感染HIV并不会死了,相对健康地活到60岁以上问题不大。结合LC19纪元人均寿命即将跌落70岁来看的话,健康人和艾滋病患者的预期寿命,几乎没区别了。那这时,传播HIV就不像是在杀人了,对吧。

这时,医生还有必要冒着自己违法犯罪、吊销执照的风险,去提醒一个明明应该为自己的健康和择偶负首要责任的成年人吗?好像就没必要了吧。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配偶你自己选的,感染HIV不是你自己活该吗?

以及开头图1这个例子也会发生同样的变化:

之前,医学相对落后,孩子有遗传病的话,夫妻俩基本上就受一辈子苦,甚至可能家破人亡。想到这一点,一个真正医者仁心的好人,难道不会有种冲动,想去暗示一下即将落入无底深渊的这位「绿帽男」吗?

但现在呢,医学相对进步了,新中国的社保福利体系对于先天遗传病的患儿,也增加了一些物质保障,总不至于家破人亡了。

那问题来了,既然你不会因为老婆出轨而家破人亡了,那老婆出轨难道没有你的责任吗?虽然这孩子不是你的,可是这老婆是你自己选的吧?你自己选的老婆生了一个别管是谁的孩子出来吧,你作为成年人难道你没有责任吗?你也有责任,是吧。那你现在的责任就是把这个先天有病的孩子养大,你别管是谁的孩子,反正是你老婆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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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越发展,福利越是水涨船高,一个普通人想要死于非命就越困难。这本来是好事。

但是,任何事都是一体两面,辩证统一的。正因为任何人都不会再那么轻易地死于非命了,所以每一个个体在自己生活中遭遇的任何苦难,都显得更像是特殊情况,于是就更像是「你自己活该」了——因为「别人咋就没出事呢?」

一个美国人死于枪杀,那很正常吧,一年要死40000人呢,危险nm。但一个中国人在中国死于枪杀,这乍一听就非常反常了吧?受众第一猜测可能就是这个人会不会涉嫌什么犯罪啊,要不然他为什么会莫名其妙遇到一个持枪的人呢?就是这个道理。

  • 所有人都有可能出事,你的事人人都有可能遇到,那大家就会觉得,你出事了不能怪你,是社会有问题、环境有问题
  • 当所有人都不出事了,唯独你还出事,那你说,这是不是你自己的问题呢?

医学越进步,社保越提升,生活越「自由」,法律越「健全」。

顶级自由是什么样的?100%安全的隐私是什么样的?

希望图2能给你带来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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