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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秦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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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最近很久没有好好看书了,下午突然想看书,于是赶紧抓住这一点欲望,翻开之前只看了几章的《美国众神》,继续读下去。
前段时间读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对里面各种繁美而贴切的描述很着迷,比如有一句原文直译过来不改语序的话,大致是在说:
每周五下午会有几十箱橘子和柠檬从纽约一个水果批发商那里从前门进入到盖茨比的豪宅,到周一早上它们又以干瘪的半个的状态像金字塔堆一样从他家后门离开。盖茨比家的厨房里有一个榨汁机可以在半小时内榨出两百多杯橙汁,如果管家的拇指可以在这半小时里反复按压榨汁机上的开关的话。
我把这段话生硬地翻译成中文,是觉得意译的话就失去了英文语序带来的美感,而直接写原文又会被大部分不喜欢阅读英文的小伙伴略过,所以只能这样了。我觉得这段描述真得非常有趣:
- 前一句,好像橘子和柠檬就像有生命似的。
- 后一句,好像榨汁机非常智能。
- 但读完从句才明白,不过是管家的人工操作。
一个小落差,产生奇妙的阅读体验,这种感觉不光是看电影,就连读中文翻译版小说时,也可能体会不到。
所以我最近写东西,似乎也沉迷于叙述各种好像无关紧要的细节。这是不是好事呢,我不确定。毕竟《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也就是在那个年代轰动一时,那种写作手法可能早就过气了。作者 菲茨杰拉德 也没有红很久,他的小说出版后没几年,自己逛书店时都不会被书商们认出来,还有的书店老板以为「他早就去世了吧」。
然后我读到了《美国众神》里的一个小故事:这个小故事的主人公叫艾茜,和整本书的主线毫无关系。因为《美国众神》里几乎每两章之间,都会插入一个讲述移民的原始信仰及神祇的小品故事,豆腐块一般,蛮有趣的。
艾茜的故事横跨了欧美大陆的几个时代,描写时却又波澜不惊,甚至可以说是平铺直叙,就事论事没什么形容词。读完之后,我感到了一种「真实的力量」,时代的动荡之下个体的飘摇和安息,本身就足够精彩了,词藻没什么意义。
所以,我自己在写东西时,是不是也应该努力去追求简洁有力呢?我边读边挠头,很困惑。
- 一个我,在读书跟进情节;
- 一个我,在感慨文字的美妙;
- 一个我,在反思自己的写作风格;
- 还有一个我,突然想到我应该把这些都记录下来。
于是现在你看到了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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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皮上的疙瘩
我脑袋上有几个发旋,其中偏右侧的一个旋,刚好位于头顶右边突出的颅骨上。每个人颅骨的形状不同吧,我的颅骨顶部两侧各有一个略微突出的鼓包,就好像在我向撒旦献祭自己之后,这里将成为我恶魔之角的底座一样。
现在右边的底座那里,头皮上长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疙瘩。我觉得是个疙瘩,或者叫闭口粉刺吧,但也有可能是个痦子,或者是个鸡眼么?说实话,我不知道这些名词背后代表的病症分别是什么原理,也完全不想知道。我只想把这个东西给抠掉。
我一边知道抠是不对的,一边忍不住继续抠。你肯定熟悉这种感觉,就好像撕指甲缝里的倒刺,你一边回忆着上次甲沟炎的经历,一边坚持着当下的手欠。
这让我想起我的一个本科同学,长得很可爱乖巧的小姑娘,有次无意中和我分享她的童年经历——用中学几何课上的铁质圆规的尖端,上自习时对着文具盒里的小镜子,把自己右侧鼻翼旁边的皮下脂肪瘤给抠了出来,鲜肉淋漓,挨了好几顿打。她运气很好,不是疤痕体质,也没有破相,而且这个小故事还让她的形象变得更加鲜明有趣。将来我要是写小说什么的,这个段落就可以拿来「塑造人物性格」。
继续往下读《美国众神》。
书的主角叫影子,剧情已经推进到他开始为不知名的星期三先生打工,正陪着后者前去「抢银行」。星期三这个老头假扮成银行外包的安保人员,站在一台被他伪装成故障机的存款机前面,用从银行柜台免费领来的「夜间存款单」,趁着周末时间紧、天气非常冷,而诈骗那些前来委托他代为存款的普通美国人。
这个情节我看懂了逻辑,但毫无共鸣。美国可真落后啊,居然还有「夜间存款单」这种事?ATM 不应该 24 小时自助么?要不然还叫什么 auto-xxx-machine 啊?而且这些人领的工资为什么都是现金,还需要存起来,没有电子支付么?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背景知识的差异,确实会影响读者去理解作者的意思。接着,我就看到书页上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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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指纹
具体来说,是血指纹,非常淡。我仔细看了一下,指纹印在「不耐烦」这三个字上,更准确一点,主要是「不耐」这两个字。这是我的血指纹,来自右手食指。
稍微一想,明白了,我刚才挠头时,抠破了我隐形的恶魔之角的底座,那个疙瘩出血了。血量比我想象得要大,我一看右手食指和中指,上面还有很多血。我赶忙拿书桌上的抽纸去擦。
你知道吗?头皮上密布着毛细血管,所以头顶按摩才会不仅舒服,而且真的缓解压力。这个道理我是知道的,我小时候翻墙时不小心掰掉了墙头的活动石砖,自己脱手掉下来不说,砖头随后狠狠砸在我天灵盖上,砸断了几根毛细血管,鲜血横流。后来跑到急诊手术室去缝合,医生说不用缝合,拿止血巾捂一会儿就好了,是毛细血管。很难想象毛细血管能流这么多血出来。
所以我右手上好多血,并且印在了书页上,把「不耐」这两个字变成了血字。
《血字的研究》说不定你看过,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蛮有趣的一个故事,与宗教和移民相关,讲的是复仇的经历。
整个案子里最大的谜题就出现在故事的一开始:受害者尸体旁边的墙上,显然是凶手留下了明显的血字——RACHE。这个英语单词是什么意思呢?可能是 Racheal 没拼完?不是的,Rache 是德语里「复仇」的意思,根本不是英语。
你看,如果福尔摩斯不认识德语,那么这个非常显眼的线索就变成了干扰。福尔摩斯和凶手有着相重叠的知识背景,使得基于对犯罪动机的理解才能更好推进的破案进程,大大加快了。
如果你也喜欢看各种推理小说,无所谓本格还是社会派,都绕不开 柯南.道尔,那么你看到这篇文章标题时,会有会心的微笑。我们的沟通,就可以基于这样一个略生僻的文化梗从标题处展开,而不用等到正文的第一个字才开始。
对了,顺便再多说一句,自认为普通话和高考语文都算不错的我,前段时间才被人提醒:「血」字只有「穴」和「写」的音,而没有「雪」的音。哎呀,万一你又知道了,这次提醒是发生在我喜马拉雅读书专栏里,是小伙伴留言互动不吝赐教,我还录音反馈表示感谢,那咱们的沟通可基于的前提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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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书
这个血指纹已经被我擦得很淡了,但应该还是很容易发现的。
我没怎么读过二手书,所以也不是特别确定。但我总觉得如果有陌生人读到我正在读的这本书,他应该很容易看到「不耐」这个血字上的指纹。他会不会意识到这是血呢?他又会不会去猜测血迹的来源呢?甚至反向编造出一些有趣离奇的故事?
《美国众神》这本书最初是「读客」的编辑当成礼物送给我的,他们出版的很多书,几乎都免费寄了一本给我,希望我能在看完觉得不错时,随口在微博上提一句,带带销量。这是一种「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偷呢」层面的君子之交:
我喜欢书,他们有我喜欢的书,我推荐给爱书的你,我的报酬就是这本书本身,和你这个潜在的书友。听起来很好玩,明明是商业活动,却离钱非常远。
——也要另起一行专门感谢一下「读客」:是你们不停地给我寄书,才让我一直有种好书读不完的压力,并转换成了坚持阅读的动力。笔芯。另外,最近好久没寄书了,是不是忘了我。
读完的纸质书,我之前就那么一直堆着。也想过捐献给灾区或者贫困山区什么的,但一来麻烦,二来我觉得我读的那些书似乎并不适合给孩子读……也不在乎那几个钱,单纯是心里想到把好好的书当废纸卖了,变成只能回收利用的信息密度极低的垃圾,有些不爽。
直到后来,我接触了「多抓鱼」,一个专门收购二手书并整理再出售的电商平台。
- 不是那种像「闲鱼」一样的 C2C 的卖家自己张罗的电商平台,虽然都叫鱼。
- 更像是「京东」吧,只是统一从普通读者手里「进货」,把旧书都上门取走并评估价格,不管卖没卖出去先把钱结了,再上架供新的读者选购。
流程很简单,也很舒服,我上次卖掉了几十本书,还进账了 600+ 人民币,奇怪的惬意。
作为一个互联网商业产品经理出身的前广告业从业人员,我是不排斥硬广或软广的。但当我自己帮别人做广告时,比起钱,我更希望这个东西本身是我认可的好东西,再谈钱。所以我也主动联系过「多抓鱼」,我说你们很棒,我可以帮推荐,要不要合作一下。对方的回应是,感谢支持,我们暂时不准备做推广。
好啊,那我就免费推广一下,毕竟我是真的很喜欢书这个东西。它真的是人类社会里信息(甚至是知识、智慧、文明)的重要载体,即便在当今的信息时代,尤其在当今的信息时代。所以如果你家里也有很多纸质书闲置,个人建议,没必要囤着,上「多抓鱼」处理掉吧,算是抵制熵增。
这篇既不是什么软硬广告,也不是什么读书笔记的闲聊,确实没什么明确目的。我想了一下,可能目的是这个:我有了表达的欲望,又不知道该刻意去表达什么,所以就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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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前几天在电影院看了《碟中谍6》,突然开了一个脑洞——关于科技和宗教,如何合作去促进文明——晚上在家和老婆聊了一下,越聊越觉得有意思,真希望能当成小说写出来。
「书到用时方恨少」,真的,恨不得做一个日程表,每天 3 本书读下去,坚持十年。而我直接穿越到十年后学富五车的水准,开始写今天的这个脑洞。
唉,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十年后的我,可能会感谢现在的自己。也可能不会,谁知道呢。
写完了,很开心。
点了发送,我去把手上的血迹洗干净,继续读《美国众神》。
书的封面上写着众神皆信的真理:
你崇拜什么
你就是什么
感激!看到多抓鱼这个平台,确实便宜还好用。学生党狂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