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9 职场类博主的话,不能全信

by @斯芬克斯

全文约 2000 字,阅读约需 3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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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针对任何人,只说一个常识:职场类博主的话,听一听就好,别全信。

我是站在一个职场类博主的角度,跟你说这个话的。

对头部自媒体从业者而言,年入 30W 还是 3W 其实差不多,都只是个零头。

对 KOL 而言,如果一个行业不能在 3~5 年时间里,实现 100W/年 的收入,那这就是个差的行业。

你用这个标准去理解现实生活中的行业,跟真实情况差了十万八千里。

道理不难理解,因为 KOL 是 KOL,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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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找工作,还是看行业的金字塔形状比较好,

  • 艺术类就是拔尖的,是埃及金字塔,赢家通吃,一将万骨,普通人进去是不靠谱的。
  • 而法律厨师这种,则是标准的平台型金字塔,或者说墨西哥金字塔,跟互联网一样,都属于是非常好的行业了。

为什么把律师和厨师放在一起呢?因为他们都是专业水平非常「硬」的行业,而且严重受限于时空。

水平「硬」,这个不难理解,就是一切评价有客观标准——

  • 你炒菜别人不爱吃,证书再多也是垃圾。
  • 律师也一样,从来是输官司,那什么学校毕业的又如何?

相比之下,像品酒师啊、美食家啊、情感达人啊,这些领域就是扯淡,反正扯得有理就行,无所谓客不客观。这种行业靠的是人脉,混圈子,三教九流,不靠「硬」本事。

受限于时空呢,正好和艺术类对比,最直接。

一个画家,画了幅画,能给多少人看?有互联网之后,无数人。

乐器、舞蹈、唱歌,都一样的,一将功成,没有人认识第二名。

当然,这种行业也是分圈层的,就好像网红也有大红和小红。

但在任何一个圈层里,仍然是一将功成的趋势,第一名比第二名多赚 10 倍很正常。

但厨师不行,他没法同时给 1000W 人做菜吃,直播也只是看看,没法吃,对吧?

直播做菜的也不算厨师了,那叫在线授课或者网红主播,又回到了互联网自媒体,不是厨师。

律师也一样,再牛逼也不可能同时代理 100W 个案子,一上午就在 72 个法庭出席。

这就是所谓受限于时空,其物理属性决定了,这个行业是平台型的天下——

也有顶尖的,但也就比其次的多赚个几倍差不多了,分身乏术。

互联网行业也类似,不过有两面性。

  • 对互联网用户而言,一个 KOL 就能面向 1000W 人,是赢家通吃。
  • 但对互联网从业者而言,我指的是「基层」从业者,比如研发、产品、运营等,他们仍然是律师和厨师的性质,分身乏术,没法一将万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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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你是普通人,没资源,还在初期,不要进入一将万骨的行业里去做骨。

这道理太简单了,你就看但凡脑子灵光、家里没背景的人,是上大学还是去选秀,就明白了。

所以呢,也不是想说职场博主不靠谱,或者故意带歪节奏,不是的。

只是说职场里最重要的事是什么?是沟通。

沟通的前提是什么?换位思考。你得去想,对方为什么会这样说。

因为 KOL 赚得多啊,当然会告诉你,大部分优秀从业者只能做到年薪 30W 的法律行业,不算什么好行业。

我之前也说过,谁去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谁傻,混三年也只赚 30W 年薪。那会儿我很狂,现在回头看有点蠢。

三年能赚 30W,哪怕是累计 30W 呢,也不错了,多少钱是个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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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还是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骛远。

你就算真的混成千万大V了,一年赚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又怎么样呢?

抵得过人家一天 208 吗?

解决了温饱,追求小康。

解决了小康,其实应该追求的不是奢侈,而是信仰。

信仰让人平静,又让人激动,生活就有了方向。

我说这话可能有点不要脸,但毕竟是经历过,一点想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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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plies to “A129 职场类博主的话,不能全信

  1. 腹泻式更新🤣,一边在看前面的文章,一边推送出来了。
    边吃边拉(bushi)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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