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57 能不养宠物,就不要养

by @秦书宝

全文约 3000 字,阅读约需 6 分钟。

写于 2024.12.07

.

只要能够不养宠物,那就尽量不要养宠物。

头像是我之前收养的流浪小狗子,我给他起名字叫斯芬克斯。

今天上午快醒的时候,做了个梦,梦到了他。

梦里的场景是很多年前,我小时候住过的老房子。

房子里,父母还年轻,爷爷奶奶都还健在,有一只小狗在阳台上低吠。

唔呒,唔呒,声音很小,不像在叫,像是在撒娇。

我听出来了,是斯芬克斯,便去找他。

果然是他,天冷了,穿着我给他买的绿色的小棉袄,

在洒满阳光的阳台上,欢脱地跑来跑去。

见我来了,他马上就不叫了,开始和我玩游戏。

哦,原来是叫我来和他玩游戏呀,鬼东西。

我假装要去抱他,他机灵地左闪右闪,不让我抱,还假装要回头咬我。

后来他年纪大了,我们还经常玩这个游戏——

只是那时他已经没那么灵活了,而我也装作自己膝盖不好,蹲不下去。

好久没抱抱他了,我说你别跑了,让我抱一下,他还跑,

我说万一你哪天真的死了,我就再也抱不到你了。

斯芬克斯不听,还是乱跑,哈哈哈,很讨厌。

突然就醒了,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

那一瞬间,好幸福啊——因为斯芬克斯还活着,没死,我起床就可以去抱抱他。

紧接着,天就塌了——因为我突然想起来,斯芬克斯已经死了5个月了。

他那件绿色的小棉袄就放在阳台上,旁边是他小小的骨灰盒。

原来确实是在做梦,只是我刚醒的时候,没反应过来。

巨大的痛苦比整张床还要大,

可比起其他痛苦,这种痛苦是只属于自己的,无法与人倾诉。

.

因为,狗,就只是一条狗而已。

不管我在回忆斯芬克斯时,如何使用「他」这个词,

但在所有正常的人类眼里,它就只是「它」而已。

宠物当然不是孩子,因为孩子是会长大的,你会期待孩子有一天上学、工作、成家、有后代。可宠物永远比人笨得多,傻傻的需要主人来保护,在这一点上,它们又有孩子的一部分影子。

宠物当然不是父母,因为……这甚至没什么可因为的,「狗娘养的」从来是一句骂人的话。可是宠物的寿命很短,猫狗一般也就是14岁以内,往往会走在主人前面,主人要给它们送终。在这一点上,它们确实有那么一点父母的影子。

影子,只是影子,不仅不是实体,而且是阴暗面,不该被社会作为共识。

宠物再怎么被主人看成是「家庭成员」,也不可能真的变成「家人」。

一个全民爱狗、人均猫奴的社会,一定是变态的,扭曲的,可怕的。

而一个正常的社会,就应该是大多数人无感,少数人或喜爱或厌恶,极少数人或痴迷或痛恨,这才是对的。

只有人,才是人,其他动物,都不是人。

在这个生产力并没有发达到解放所有人的时空里,宠物保护、动物福利,都只是反人类的笑话,程度或轻或重而已。

可这些话都是理性层面的分析——

感情自有其逻辑,为理性所无法理解。

或者用更理性的话术来说——

哪怕要理解非理性,也仍然需要依赖理性。

.

如果把一条能活14年的狗,类比成是人的生命阶段,或许是这样的:

前7年,它仿佛真的是个宝宝,从出生,到7岁,慢慢长大。

但突然,后7年,它已经是个老人,从70岁,逐渐走向死亡。

或许这样的描述,更容易让没有养过宠物的人,大致理解养宠物的生活场景。

但这是不可能理解的,理性层面的理解,是理解不了感情的。

人,无法理解自己未曾经历过的体验。

没有养过宠物的人,注定无法理解失去宠物的人的那种没法与人分享的痛苦。

从逻辑类比上,这就好像——

有孩子的人,看不得那种意外事故里有孩子出事的新闻,更看不得人贩子。

但这只是从逻辑类比上像,却不应该被公开类比——

因为人是人,孩子是孩子,而猫狗,只是畜生而已,在法律上只是财物,不是生命。

这就是吊诡之处——

因为在真心疼爱自己宠物的主人看来,这两者的情感就是完全可以类比的。

如果只在乎感情,那就不用管逻辑了,猫狗就是孩子,就是爹妈。

可偏偏不能这样,人偏偏就是要讲逻辑,以便自己能生活在一个讲逻辑的人类社会里。

所以不能只在乎感情,所以无法与他人倾诉和描述自己的痛苦。

谁胆敢声称自己家猫丢了就像是孩子丢了,声称自己家狗死了就像是孩子死了,

轻则被人觉得是极端动保,重则让人怀疑你这个人是不是有点精神病。

.

「是的,我能理解,那是你的宠物,陪了你十多年,可那毕竟只是条猫、狗啊。」

后半句的真实,证明了前半句是谎言——

你不理解。你如果能理解,就不会把「十多年」和「只是条猫、狗」并列。

甚至养过宠物的人,也未必就能理解——

在斯芬克斯离开之前,我就没能理解其他失去了长年陪伴身边的宠物的人的感受,

直到斯芬克斯走了,我才瞬间明白,原来这么痛苦,而且别人注定不会理解。

人们常说一句话,经常是用来骂不孝子,或者骂背叛了自己的好友——

「这么多年,哪怕是条狗,我也给它养熟了!可偏偏就是感化不了你!」

可反过来,是啊,十多年,狗都认定这个主人了,

那更聪明也更敏感的人,不更是认定这条狗了么?

不管《小王子》里的本意和寓意分别是什么,这本书都至少讲述了一个事实——

在小王子驯化小狐狸的时候,小狐狸也事实上驯化了小王子。

对小狐狸而言,这个主人是独一无二的。

同样,对那个曾经无忧无虑的小男孩而言,这只小狐狸也再不是随便哪只小狐狸。

就是这种羁绊,难能可贵。

但恰恰是这种羁绊,让人劝退。

如果不是逼不得已,如果真的可以说不,那就不要养任何宠物。

.

斯芬克斯来我家的时候,或许已经7岁了,我不确定,宠物医生也确定不了。

是有人在街上救助了已经奄奄一息的他,又把他放在流浪狗收容所里养了一年多,

然后机缘巧合之下,我才收养了已经受了不少苦的他。

而7年之后,他便离开了。

他身体不好,得过各种病,几乎把能想到的病,全得了一遍。

先天性心脏肥大,肺积水,胆囊炎,膀胱炎,神经炎,异位性皮炎,还有许多比较小的不值得被记住,却也非常烦人的其他病。

他还咬人,这蠢货,光是咬我就咬了两次,都是莫名其妙。

或许和他流浪时被人虐待过有关,头顶和前腿上都有被人烫出来的烟疤。所以当他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我怕惊醒他又想亲近他便安静地靠近,他就有可能突然应激咬我……

随便放在别的什么地方,他估计早就被再次抛弃,甚至被人拉去安乐了。

但他还是挺幸运,吃了7年好吃的,最后全身器官衰竭,离开了。

不能说是朝夕相处吧,但也几乎差不多了。

他来我家的时候,我已经不上班了,可不就每天大眼瞪小眼么。

都说狗的嗅觉灵敏,其实也不那么灵敏。

他在屋子里经常找不到我,因为屋子里到处都是我的气味,他分辨不出我是不是在家。

所以哪怕到后来他已经挺老了,也要拖着步子在家里巡视,找我。

经常是我在上厕所,蹲马桶,咦,卫生间门口露出半个小脑袋——

是他,是他用自己视力越来越差的那双大眼睛,视觉锁定我,确定我在家。

那他就放心了,扭头找个地方趴着睡觉去了。

哦对,他还有白内障,到最后一段时间,左眼几乎失明了。

但对他日常生活没什么影响,毕竟家里环境非常熟悉,

而且眼神还是那么纯真,就像永远长不大的小孩一样,无辜地看着你。

7年时间,留下了不少美好的回忆。

可我还没那么老,就算是冠子纪元,我估计也不会再只活7年。

所以,我就要用剩下的生命,时不时地回忆他,梦到他,

在清醒之后痛苦不已,却又无法诉说。

.

为了那7年,或者如果有机会从小养的话,为了那14年的美好时光,

忍受余生的遗憾和痛苦,值得吗?

这种想法,非常自私,只想着自己,没有去想斯芬克斯的感受。

可问题是……他只是条狗啊,他有什么感受呢……

况且他也不是我生的……他流浪,也不是我抛弃的……

真要把流浪狗当成平等的对象来看待,那人还能活吗?心累都累死了。

所以,如果不是必要的话,不要养任何宠物。

我试想过——假如穿越回7年前,再次面对斯芬克斯,我还要不要收留他。

理性的答案,当然是「不要」。

可让我恐惧的是,稍微考虑一点点感情因素,我就会选「要」。

理性在感情面前,如此不堪一击。

他只是条狗啊!我却还要用「他」来指代!

孽缘,业障,因果。

难怪古人总说结草衔环,有些事用理性解释不了,由不得你不迷信。

是我欠你的。

一见卿颜误终生,哈哈哈。

还好你的命短,要不然如果我走在你前面了,谁会有耐心去照顾你最后的那几天呢。

还好。

还好父母也还健在,还好身边仍然有可以珍惜的亲人。

或许,迷信点想,这也是斯芬克斯来我身边,最想告诉我的一个道理吧。

谢谢你。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