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79 道德不是病,穷还有道德才是病

by @秦书宝

全文约 12000 字,阅读约需 24 分钟。

写于 2018 年 7 月,旧文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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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我不是药神》这部片子,不论是题材还是剧情,不论是戏里角色还是社会意义,都是五星,没什么可争辩的。这片子好到你随便无脑吹,都不会有人说你吹得不对的程度。

下面就开始无脑吹。

我很喜欢这一版海报——渡人渡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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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不重要的槽点:

  • 女主 谭卓 长得是真像 郝蕾 啊,我看了一半才发现不是 郝蕾。
  • 黄毛 章宇 隐隐有点 黄渤 的影子呢,尤其是结尾打定主意背锅跑路时的表情。
  • 徐峥 造型越来越脏了,再也不会在银行取钱时被柜员笑话是猪八戒了,开心。
  • 宁浩 坚持贯彻 希区柯克 和 斯坦李 的彩蛋事业,真的可爱。
  • 角色选的都挺到位,比如吕受益妻子和医药代表,不用开口就活灵活现。
  • 结尾虽然主旋律但不尬,不论是不是为了过审,医保这事干得确实该夸。

这版海报很韩剧,虽然剧情一点儿也不韩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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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神

没有「油」,就是「印度神」。

看完电影之后,你一定会对片中一段画面印象深刻:徐峥 二进 印度,重启代购之路,出门就遇上两尊神像游街,画面诡谲、烟雾氤氲,剧情也至此急转直下。

​不敢假装自己懂印度的神话传说,所以专门请教了懂的人,自己也查了一下资料,现学现卖一下子:

这两尊神分别是印度神话中的 湿婆(Shiva)和 迦梨女神(Kali)。

湿婆 可能你比较熟悉,是印度教三大主神之一。梵天 Brahma 是创造者,毗湿奴 Vishnu 是维护者,湿婆 则是毁灭者,他象征着生殖与毁灭、创造与破坏。他的经典形象之一是男性阳具 林伽,你去印度教地区旅行,各种小摊上都能看到彩色的木刻小鸡鸡被做成钥匙扣挂件,就是 湿婆 了。

比如下图是我去 巴厘岛 玩的时候买的,折合人民币 5 块钱好像。

湿婆 的众多化身之一:林伽(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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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梨女神 的故事稍微难过一些:

湿婆 的第一任妻子是 萨蒂(Sati,又做 娑提)。有一次 萨蒂 她爹 达刹 在婆家举办宴会,请了各路诸神唯独没请女婿 湿婆,这事跟 孙悟空 当年做 弼马温 的时候一样啊。湿婆 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主动跑去讲理,结果被其他宾客众神嘲笑。

湿婆 倒还好,结果把他老婆 萨蒂 气得受不了了,觉得自己的家人居然侮辱自己的丈夫,羞愧之下投火自焚而死。这下完了,毁灭之神 湿婆 心如刀割,将老丈人 达刹 斩首之后,纵火焚烧天界、于火中狂舞,打算毁灭世界。因此,湿婆 的另一个常见形象(除了小鸡鸡)是狂舞者

所以说封建帝制不靠谱、单极世界不和谐,得亏印度人民设计了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行政分支出问题了,还有立法和司法部门可以纠错。于是 毗湿奴 作为维系者,为了保护世界,就把 萨蒂 给毁尸灭迹了(可能是防止 湿婆 睹物思人?这个思路很奇特……),还忽悠 梵天 来一起劝和。

2v1 之下,湿婆 心灰意冷,跑到 喜玛拉雅山 隐居,与世隔绝、开始苦修。因此,湿婆 还有一个常见形象,是苦行者

萨蒂 毕竟是女主,死后灵魂不灭,转生成为 喜马拉雅山 之女 雪山神女(Parvati)。多说一句,喜马拉雅山 喜当爹之后有俩女儿,另一个女儿是 恒河。雪山神女 想重新和 湿婆 在一起续前缘,但人家已经变成了无欲无求的苦行者,怎么办?

她找来爱神 伽摩(Kama)帮忙。伽摩 一箭射中 湿婆 心脏,重燃了 湿婆 的欲火,撮合两人交配。天雷地火之际,居然被 湿婆 识破了,恼羞成怒之下他开启类似二郎神的天眼一下就把 爱神 烧成了渣渣。爱神 的老婆央求了半天,说「大过年的」「来都来了」「都不容易」才感动了 湿婆,于是 湿婆 复活了 爱神 的灵魂但没给他肉身,从此 爱神 伽摩 就变成了无形的神祇。因此,印度人也管 爱神 叫「无形」,怎么讲,有点浪漫。

后来又历经无数考验吧,湿婆 终于再次接受了 雪山女神,开始和她生儿子,天界喜大普奔。倒不是众神太八卦,而是 阿修罗王 多罗伽 这哥们儿苦心修炼感动了 梵天,向 梵天 央求战无不胜的力量。梵天 也是个小机灵鬼,知道代码不能写死所以留了个配置文件做后门,说「除了 湿婆 的儿子,你可以百战不败」。问题在于,湿婆 他没儿子,所以 多罗伽 成了当地一霸,仗着 梵天 的加持无人能治。

现在 雪山女神 终于给 湿婆 生下了一个儿子 室建陀(Skanda,又称 鸠摩罗),于是毁灭神的亲儿子终于干死了创世神的干儿子,不容易。多说一句,雪山女神 和 湿婆 的二儿子,就是著名的象头神 伽内什(Ganesha),象神 的另一个名字是「群主」……所以下次群主如果不发红包,你就可以指责群主脸上长了鸡鸡。

扯了半天,迦梨女神 在哪儿呢?来了。

上面说 阿修罗王 多罗伽 最后被毁灭神的亲儿子 室建陀 给灭了,其实说得不完整。阿修罗 手下还有一个怪物叫 罗乞多毗阇(Raktabija,阇读蛇,名字太长了,以后我们简称蛇怪)是个非常 bug 的存在——它的特殊能力是每滴一滴血在地上,就会产生出一千个和他一样厉害的化身,后患无穷。

室建陀 和天兵天将们根本打不过这蛇怪,众神就去求 湿婆,湿婆 闭关修炼概不会客,于是他老婆 雪山女神 出手助阵了。还记得吧,雪山女神 实际上是 湿婆 第一任妻子 萨蒂 的转世,而事实上她的本体是 婆罗门教 中所认为的 提毗(即一切女神的本体,所有女神皆为她的化身)。

雪山女神 常见的两个凶相化身,分别是 难近母(Durga)和 时母(Kali)。你看,雪山女神 的凶相化身 时母 其实就是 迦梨女神,大概长这样:

难近母 的字面意思是「敌人难以近身」,一听就知道是远程攻击单位,俗称弓射箭手,哈哈。她把怪物 罗乞多毗阇(即蛇怪)射得遍体鳞伤但却让它流血不止造出了更多怪物,无奈之下向 时母 也就是 迦梨女神 求援。迦梨女神 发现 蛇怪 的命门是血液,于是张开大口把 蛇怪 的血吸得一滴不剩,然后再把 蛇怪 整个吃掉,彻底消灭了敌人。

可惜,迦梨女神 由于生吃蛇肉感染了寄生虫,脑子出了问题开始兴奋地用力跺地狂舞,搞得三界众生民不聊生,破坏力简直不亚于当初的 蛇怪。湿婆 修炼完毕出关之后,一看老婆闯下大祸,自己作为男人必须得扛,于是为减轻众生的痛苦,就躺在 迦梨女神 的脚下任其践踏。

所以 迦梨女神 的塑像总是脚下踩着 湿婆(如上图中正在被践踏的安静的美男子)。

电影中的 迦梨女神 神像,也大概是这个样子的。还在上映搜不到更清晰的剧照,就不上图了,自己去看吧,黑面红牙手里拎着人头的那尊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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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故事比较长,适合装逼用。假如你不喜欢装逼,只关注事实,那么一句话概括一下这俩神跟本片的关系:

湿婆 是毁灭之神,通过毁灭来创造。迦梨女神 是 湿婆 的老婆的化身,可以简单粗暴认为是毁灭女神,通过自我毁灭而最终杀死了强大的怪物。

因此,抄一段@花落成蚀 的专业点评:

主角走出药店,大街上烟雾缭绕。烟气中,印度人推出了一尊蓝色的湿婆,一尊口吐血舌浑身黝黑的伽梨女神。这是一对毁灭神啊,他们身居同一座庙中时,庙里的柱子会被刷上白、红两色,那是骨灰与鲜血。「黑色的女神手持套索,束有发髻,血红的嘴巴和眼睛,血红的花环和油膏,身披一件血红的衣裳。」

他俩的共同点就是——通过自我毁灭来救赎。这也是全片的价值内核所在。

终于说到了片子,你会发现看懂了这个价值内核,「代购五人组」的所有人都具备着同一个侧面——通过自我毁灭来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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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受益:

自己是病患,担心拖累家庭,所以在孩子出生前就想自杀。孩子出生后舍不得死了,但最后绝望还是选择自杀。

「我的死,能换来妻儿更好的生。」

思惠:

歌厅钢管舞女。不论钢管舞在艺术领域里被如何评定,在世俗人眼中就是下九流的套路。程勇(徐峥的角色)砸钱逼男领班跳钢管舞之后,谁在台上喊「脱」喊得最凶?是思惠。她在面对程勇的性暗示时,反应是「抓紧时间吧勇哥,一会儿孩子又该醒了」,然后主动脱了贴上来卖肉。

「我内心的沉沦,能换来孩子生命的延续。」

黄毛:

角色原名 彭浩,这个名字在片中似乎只被人提起过一次。最初发现自己有病,就从家里跑出来,「他们以为我早死了」。冒风险抢了救命药,也是直接分给身边人。最后发现警察来抓,不动声色主动顶锅一个人扛。

「我的离开,能换来其他人继续心安。」

牧师:

他的职业设定让片子有了那么一点点当年《古惑仔》的味道,张嘴闭嘴「主会保佑你的」,不惜卷入斗殴也要揭穿假药骗子的面目,以拯救病友,真是应了程勇那句「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回到基督的话术里,他的行事逻辑可能是

「我承担的罪,能让上帝的荣光照亮那有病之人。」

程勇:

在电影的设定里,他是离白血病最远的一个角色,却是最重要的一个角色。最初他是为了钱,但最后他是在赔钱行义,甚至把自己的孩子和事业都赔了进去。就像是 湿婆 为了平息自我牺牲的 迦梨女神 一样,程勇 躺在现实的倾轧之下毫不反抗:

「怎么判我我都认,我只是希望他们能过得好一些。」

他们都是规则的破坏者,但他们也遵守着另一个更大的规则:元规则

在《血酬定律》里,吴思 说所谓的元规则,就是规则的规则,即「暴力最强者制定规则」,一切规则都据此生成。

白血病者求生存,药厂求利润,制度既要保证民生又不能吞噬科研创新,如何权衡?

官、民、贼的地位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印度官方成了版权人眼中的贼,代购者在患者眼中成了青天成了神,义贼在某些无法接受法大于情的警察眼里却又不过是无辜的民——一切背后,都是血酬

《刺客信条》里兄弟会的誓言是「在其他人盲目追寻真相时,你要记住万物皆虚,在其他人被道德或法律束缚时,你要记住万事皆允」,而《基地》里行商领袖基地市长 塞佛.哈定 也说「不要让道德观阻止你去做正确的事」。

全片的题眼就在这里——为了行更大的善,我们可以做多大的恶?

注意:不仅是药神一方觉得自己违法是为了行善,手握专利权的一方也觉得自己打击仿制药(哪怕逼死患者)也是为了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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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题

不像「电车难题」那么知名,心理学家 劳伦斯·柯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在 1958 年提出了一个类似的道德两难困境——海因茨偷药 Heinz dilemma

实际上,柯尔伯格 是个美国人,但这显然是个德国裔的姓,而 海因茨 你一听就知道这是德国名字,所以不妨把这个道德两难题,称为「德国题」。

海因茨 的妻子罹患了一种罕有的疾病,濒临死亡,唯一的希望是一个药剂师刚发明的药物,但是价格高昂。这种药物的成本只有 200 美元,药剂师却要卖 2000 美元。海因茨 举家只能拿出 1000 美元,全给了药剂师,然而药剂师还是拒绝了,并且不允许赊账。绝望中,海因茨 开始考虑偷药。海因茨 应为他的妻子进店偷药吗?这样做是错误的吗?为什么?

这个问题显然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就像我们的生活一样。柯尔伯格 认为,根据不同人回答问题时的考虑因素,可以区分出不同级别的道德水平。

【前习俗水平】常见于儿童,有时成人也会如此,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来判断对错。这一水平表现出利己主义倾向,可细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个体关注行为的直接后果与自身的利害关系,且不关注别人的看法。偷药会被抓,所以偷药不对。不偷老婆会死,自己不开心,所以偷药对。

——第二阶段,开始稍微关注他人的需求,但目的仍然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监狱里很可怕,进去不舒服,所以不该偷药。老婆活过来,自己会开心,哪怕坐牢都行,所以应该偷药。

【习俗水平】的道德判断是青春期和成人的典型状态,主要参照社会预期来进行判断。这一水平可细分为第三、第四阶段。

——第三阶段,自我进入社会,扮演社会角色,保持与周围人的和谐一致。大家觉得偷窃可耻,不该偷窃。妻子指望丈夫救自己,应该偷药。

——第四阶段,个体认为重要的是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因为规则很重要。偷药违法,违法危害全社会,不该偷药。不偷药就是抛弃妻子让她等死,这违反公序良俗,应该偷药。

【后习俗水平】的个体,将自己视为从社会突出出来的单独实体,以自己的良知来判断一切。这一水平包括了第五、第六阶段。

——第五阶段,个体认为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法律只是一种社会契约,可以为了最多数人的福利而修改。恶法非法,违法救命是对的,应该偷药。科研者有权得到智力投入的回报,并不是药剂师害他老婆生病,这不是偷药的合理借口。

——第六阶段,道德是基于普世价值进行抽象推理,所有人都应处于 约翰.罗尔斯 的「无知之幕」背后进行决策:即先忘掉你在社会中的真实身份,按照「让最不利者也能最有利」的逻辑决策。任何人的生命权都高于任何人的财产权,所以应该偷药。其他病人若因偷盗行为而无法得到及时医治怎么办,不论贫富,每个人的生命权都是平等的,所以偷药不对。

上面描述略显枯燥,但你不妨自己对号入座一下,看看自己属于哪个水平?

柯尔伯格 认为大多数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道德水平游离在 4-5 之间,也就是一方面尽量遵从法律、一方面又认为法律有时是错的。他认为极少有人能达到 6,几乎没有人可以一直维持 6 的高度,太难了。确实挺难的,屁股决定脑袋,你怎么能永远忘掉自己的社会身份,站在「无知之幕」背后呢。

在这个理论框架之下,解读 王砚辉 的那个假药骗子 张长林 的角色,是尤其有趣的:

最初,「张院士」更像是一个处于前习俗水平的巨婴。

卖假药能赚钱,赚钱我开心,那我就干。你来砸我场子,我不开心,那我就揍你。回头我发现你的是真药,能帮我赚钱,那我就找你聊。聊不通我就报警吓唬你,逼你让我入伙。入伙了可以放长线钓大鱼了,偏不,非要竭泽而渔疯狂提价,害自己做不下去只能跑路。

后来,「张院士」学乖了,只关心自己是活不下去的,得关心自己身边的利益相关者。

他来找 程勇 要钱,是真心想跑路消失了。要 20 万对方给了 30 万,也不再贪,见好就收,还「好言相劝」,起身就走。他也感慨 程勇 居然赔钱卖药,表示敬佩,这为他后来拒不向警方告密埋下了伏笔。但毕竟中国大陆的刑事案件破案率 100%,所以他还是被抓了。

最后一个镜头,「张院士」稍微闪亮了一下下。

有人说他面对警察哈哈大笑是猖狂,其实不是,更多的是觉得荒诞。他自己不是好人,而且确实是罪犯,他心里很清楚。但他也明白药神 程勇 虽然犯罪了,但做的却是正义之事,不该被抓。而且他也明白,警方自己心里也明白这一点,抓义贼不过是上方的压力罢了。在此逻辑下,自己作为罪犯虽然活该被警察斥责,但自己作为义贼某种意义上的同党却享有了道德感,而且同样具有道德感的警察也不得不在自己的反问下低头不语,这种互相打脸的悖论让他觉得人生无比荒诞,所以哈哈大笑。

简单来说,警方永远面临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罪犯确实犯罪了,哪怕他客观上顺便救了命,但确确实实是犯罪,抓了没毛病。可是你们抓了药贩子,断了山寨药,成千上万等着「假药」救命的患者就只能去死了,你们怎么能说这样做是为了正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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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

在影片中,程勇 被判走私罪、销售假药罪两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但考虑减轻情节,最后判 5 年有期徒刑,实际关 3 年就放出来了。这里面涉及到的现行法律条文如下(只截取与本片相关的段落,并非法条全文):

《刑法》第 151 条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片中假药覆盖全上海,甚至流入外省,社会影响恶劣,惊动瑞士、印度、中国三国政府高层,属于情节严重,判 5 年以上。

《刑法》第 141 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上,有严重情节,判 3-10 年。

《药品管理法》第 48 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2. 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5. 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虽然印度产 格列宁 药效是真的,但肯定没有国家药监局批文,所以视同假药处理。

《刑法》第 69 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按上面分析,走私罪最少判 5 年,销售假药罪判 3-10 年,所以数罪并罚应该判 5-15 年之间。最后只判了 5 年,应该是依法从轻(最轻)量刑了。

《刑法》第 78 条 【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1.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实际判了 5 年,那么最少也得关 2.5 年,最后 3 年放出来了,算是充分减刑了。这个细节充分体现了编剧想表达的价值观立场,对吧。因为这些情节都是编剧自己编的,并不是真的。

2014 年 11 月最高法、最高检新增司法解释

实际情况如何呢?查了一下当时的社会新闻,转述如下:

原型应该是 陆勇,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

2002 年,陆勇 被检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当时医生推荐他服用 瑞士 诺华公司 生产的名为「格列卫」的抗癌药。药品可以稳定病情、正常生活,但需不间断服用,售价 23500元/盒,每个月用一盒,绝大多数人吃不起。

2004 年 6 月,陆勇 偶然了解到 印度 生产的仿制「格列卫」抗癌药,药性相似度 99.9%,但一盒仅售4000元。陆勇 开始服用仿制「格列卫」,并于当年 8 月在病友群里分享了这一消息,数千人让他代购。

2006 年,陆勇 作为 中国 红十字基金会志愿者,与另一位 北京 志愿者,在 韩国 慢粒性白血病协会律师的陪同下,前往 印度 这家制药公司考察,以确认公司是否真的存在,这些药物在 印度 是不是「真药」。为方便给 印度 汇款,陆勇 从网上买了信用卡交给 印度 公司作为收款账户。

2013 年 8 月下旬,湖南省 沅江市 公安局在查办一网络银行卡贩卖团伙时,将曾购买信用卡的 陆勇 抓获。

2014 年 3 月 19 日,陆勇 被取保候审。7 月 21 日,沅江市 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 陆勇 提起公诉。

2014 年 9 月,「团购价」降到了每盒 200 元左右。

2014 年 11 月 28 日,湖南 沅江市 法院原定于当日开庭,但 陆勇 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检查,向法院提请延期。

2015 年 1 月 10 日,陆勇 和朋友一行三人从 无锡 飞抵 北京,准备接受媒体采访。「我们俩走着走着,发现 陆勇 没有跟上来,再一看他被警方带走了。」1 月 13 日晚,和 陆勇 同行的其中一名朋友告诉记者,机场警方带走 陆勇 的原因是「陆勇 已被网上追逃」。陆勇 的 300 多名白血病病友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他免予刑事处罚。陆勇 的律师主张,陆勇 自己是癌症患者,购药也有自用目的,且代购并不能算销售,不应认定为销售假药罪。

2015 年 1 月 27 日,沅江市 检察院向法院请求撤回对 陆勇 的起诉,法院当天对「撤回起诉」做出准许裁定。

2015 年 1 月 29 日下午,陆勇 获释。

——可以看出来,「法大于情」的说法在真实事件中并不成立。

不过这也是因为影片对真实事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编:陆勇 自己是癌症患者,中国 法律对癌症患者的刑事处罚本身就有一些宽容情节,何况自己有病找药和 程勇 最初作为药贩子为牟利而卖药,是两回事。

回过头说一下《刑法》中的三种在认定环节上严苛程度不同的罪名:

  • 实害犯:

实际造成犯罪后果,才会被处罚。大部分罪名都是这样的,比如故意伤害罪,没真的伤到人,那就是未遂,甚至可以不判罚。

  • 具体危险犯:

只要行为足以造成危害后果,那么哪怕危害后果没有实际发生,也会被处罚。比如典型的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只要你破坏铁轨程度比较严重,假如有车来了足以翻车出事,那么哪怕车还没来就把你抓住了并且铁轨修好了,也是该怎么判怎么判。因为这种罪危害往往很大,必须严惩。

  • 抽象危险犯:

比具体危险犯还要严苛,只要你做出了行为,仅仅是有可能造成危害,就要处罚。比如本片中涉及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你真的开始生产或者开始销售了,不管是离真的成功生产或销售还有多远,一律治罪。只有危害极大的犯罪,才会适用这种严苛标准。也可以看出来假药这东西对社会的危害性有多大。

当然了,回头看上面《药品管理法》第 48 条,药是不是假的和药效无关,关注是药监局批没批。所以这就引出一个政治非常不正确的问题:

影片说的是真能治病的药因为没被批准而成了假药不许卖,但现实中有没有明明不能治病还会害人的药因为被批准了所以成了「真药」堂而皇之地四处杀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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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 法 < 利

很多人在谈论「恶法非法」的时候,都会提到专利制度,或者说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专利法到底是不是恶法?

  • 反对专利保护的人认为,为了保护个别人的私利,限制所有其他人使用可以显著改善全人类生活的人类文明智慧结晶,公平吗?
  • 支持专利保护的人认为,如果不保护个人智力资产,那就是鼓励山寨鼓励剽窃,到时谁还会去努力创新努力科研呢?专利并不是有了创新之后永远不让人用,保护期只有几十年,过后所有人都能用了。但没有专利保护,可能会导致连创新都没有了。

简单来说,极端情况二选一的话,我们到底是要在粪坑里平等地仰望星空,还是允许一部分人先爬出粪坑过上好日子(哪怕冒着他们可能上去就把粪坑盖子给封上的风险)?

在涉及到「法律保护统治阶级」或者「法律偏袒有钱人」的话题时,抛弃政治正确可能是一个好的思维方式。

换句话说,我个人觉得,直接去看结果的利弊而非动机的对错,可能更有利于我们每个人实现「无知之幕」下的社会福利改善:

  • 经济的发展就是在把蛋糕做大,如果我们着眼于蛋糕分配的比例,那么毋庸置疑的是现在的贫富差距远大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
  • 可是如果我们着眼于社会底层所分到的蛋糕的绝对数量,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即使是境况最差的人群,他们的遭遇也有了显著的改善(当然不是等比例的改善,否则贫富差异就不会被放大)。

在「增长全部被一方掠夺」和「增长全部平均分配」之间,寻找到一个合适的度,就是人类文明一直努力的方向。在一个国家的视角之内,这就涉及了自由市场和宏观调控的争论:

  • 按 亚当.斯密 说的,确实「看不见的手」最终能让供需平衡,即使考虑那些会天然导致市场失灵的领域,时间跨度足够长的话,仍然是可以恢复平衡的,就像地球生态一样。
  • 但 凯恩斯 说的也是大实话,「长期来看,人都会死」,活着的人不可能以自己的毁灭为砝码,去等待客观规律平衡现实。

所以你就接近了《潜规则》和《血酬定律》中的「元规则」:暴力最强的人制定规则,这是一切规则的规则。

程勇 在和白血病病友群群主们谈判时,也逼迫他们都摘下了防菌的口罩,以示屈服

人命的本质,就是一场生意。徐峥 在片子里有一句台词,跟 印度 药厂厂长谈代理权的问题时,对方问他凭什么保障能把药卖出去赚到钱,他说「命,就是钱」。

你说生命无价,确实,如果人死了,那么这个人拥有的所有财富对这个人都没意义了。但是即便就只从这个角度出发,你也会发现生命是有价的

《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里,慢料白血病人每个月要服用一盒特效药来对抗病情,一旦停药、用不了多久,就恶化到只能等死的状态了。这个药不论是卖 40000 块一盒,还是 500 块一盒,都要花钱去买。比起 40000 来,500 确实算便宜了,可是全中国有多少人每个月花不起多余的 500 块来续命呢?大有人在。

对于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而言,他们的生命就是要更廉价,因为他们虽然在求生意愿上并不比其他人差,但他们在支付能力上只是心有余。

回头看 瑞士 诺华公司 对于「格列卫」的市场定价,是否合理呢?

一个简单的公式:总收益 = (售价-成本)*销量

售价越高,等式前半部分越大,但是销量就越小,反之亦然。表面上看,这个公式和任何其他商品没有什么不同,但区别就在于,这里的销量暗示了「人命」。

  • 吃不起的人就会慢慢(其实挺快的)死掉,消费者少了,公司赚钱更难了,极端情况下如果一夜之间所有白血病患者都不幸去世了,「格列卫」只能卖给那些新发病的患者,销量一定少到可怜,何时收回成本呢?
  • 但如果卖得太便宜,虽然人人都吃得起了(而且得了病的人得终生服用),可是利润太薄了占着生产线也很难收回利润呀,还要考虑影响研发新药的机会成本,也不划算。

怎么办呢?按收益最大化的方式划出一条价格线,这条线对买得起的患者而言就是生存线,对买不起的患者而言就是死亡线。

公司划这条线的时候有没有盼着谁死呢?没有。但是不是确实判了一部分人死刑呢?是的。因为人命不过是生意的一个影响因素,生命无价这种事,从来不存在。

或者说,你的生命,只对你自己是无价的,可你真的支付得起「无价」这个价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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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和税收

本杰明.富兰克林 曾经说过一句名言:

人生有两个东西是无法逃避的,死亡,和税收

这个税收,并不仅仅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收取的流转税和非流转税,还可以宽泛地理解为你为了享受某种服务而额外支付的成本之外的代价。怎么讲,这其实就是《血酬定律》里提到的「血酬」。

税收 = 公共产品价值+血酬,其中的血酬也可以看作是「法酬」,意思是当局(不论合法或非法,总之是暴力最强者)在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之后,除了会向民众收取合理费用,还一定会多收一些资源为自己所用,时多时少,都算血酬(或法酬,你认为合法就是法酬,你认为不合法就是血酬)。

那我们不妨看一下,把人命简化为生意之后,影片所讲述的这个故事里,参与各方都交了什么税吧:

  • 印度政府

公开在国际上侵权,必然会受相应各国在各方面的制裁,至少 WTO 有话要说。在此情况下,实际上是 印度 全国民众统一缴纳了一种隐形的税——先进国家作出反击而实施的经济或科技封锁。而受益者,并不是所有人,只是白血病患者及其家属。

  • 中国政府

把抗癌药加入全民医保的范围,由国家财政来支付癌症患者医疗费用的大头。可是国家财政哪儿来的?全国劳动者依法纳的税。因此 中国 的做法和 印度 在数学关系上没有本质区别,都是所有人花钱养着一小部分病患及家属。但 中国 的做法比 印度 的聪明,至少这个税交的是明明白白的,没有在国际上被打压,知道自己支付了什么总比不知道要好。

试想,如果我不是白血病患者及家属,我为什么要纳税给国家来养着这些与我无关的人呢?只是因为白血病患者得病不是自己的错值得同情吗?还是因为我担心自己将来也有一天会得白血病?又或者是因为担心缺少了基本保障之后社会稳定受影响谁也无法安居乐业?我个人倾向于最后一个答案——稳定压倒一切。

所以你说公务员们其实完全不会直接创造一分钱财富,却每天心安理得地领着可能不算高但也绝对不算低的工资,合理么?从这个角度看,完全合理。

没有人专门独立出来负责维持稳定,长期来看肯定出不了大事,但短期来看可能出点小事就把你牵连进去甚至光荣牺牲了。

因此 本杰明.富兰克林 还有另一种理解方式:当个体死亡后,他就不用再交税了(遗产税其实是继承人交的,不是死者交的)。而当一个群体停止交税后,那么这个群体离全部死亡也就不远了。

我们朝着危险的方向迈进一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

牧师反复说一句话,「骗病人的钱,是要下地狱的」。谁骗了病人的钱?当然是假药骗子 张长林,最后被绳之以法了。但 瑞士 诺华公司 算不算骗病人的钱呢?特效救命药真的值 40000 块一盒么,这是不是敲骨吸髓呢?

然而真正可怕的问题是:现实中有没有明明已经临床证实不能治病(甚至还会害人)的药,因为被有关部门批准了所以成了「真药」,堂而皇之地四处敛财甚至杀人呢?有没有?不要告诉我答案,就算你敢说,我也不敢听。

这些药为什么还在医保里?如果说我作为健康的劳动者,出于人道主义同情、出于对自己未来的担忧、出于对整体稳定的考量,愿意付出一些代价来无偿帮助患者的话,那我为什么居然还要花钱帮别人交智商税?有的药吃了还不如吃屎呢,为什么不直接吃屎呢,至少屎还不要钱。

为了——上面说过了——压倒一切的稳定。真药真的不够吃,假药虽然吃了没用,但可以创造财政收入啊,还能减少一部分由于瞎吃而早死的倒霉蛋的医保支出,生意一本万利,多好。

强行替不需要你帮忙洗地的暴力所有者洗地的话,牧师的话可以反过来说:骗某些病人的钱,虽然可能下地狱,但如果不骗这些人的钱,他们可能会把人间变成地狱。稳定压倒一切,牺牲在所不惜。

唯一的重点在于:不要让你自己和家人,成为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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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良方

之前我说过,少看一些只说困境不给方案的东西,看久了人会被消磨成废柴。这个说法其实倒是和审核部门不谋而合:影视作品要有教育意义,要宣扬正能量,否则封禁。

听起来差不多,个中区别你自己体会一下。重点在于「我是为你好」的这个「好」到底是不是真的「好」。

标题是为了结合电影中的一句振聋发聩的台词:

「我发现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这话其实不完整。马克思 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就会被淘汰」。实际上消费能力也决定了价值观,不适应消费能力的价值观注定会被替换。

到了花钱买药这个小领域里,有多少钱就长多少德,有财无德,最多是让别人痛苦,而有德无财,可就是自己痛苦了。

说白了,理想状态是德财兼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广厦千万尽庇寒士,多好。但问题在于,先把自己养活了再说吧。所以所谓的「圣母病」真的不是病,是你没有圣母的能力却还非要有圣母的心,才是你痛苦的根源。怎么办呢?

物质生活上,我们常说「由奢入俭难」,其实在精神生活上,「由奢入俭难,难于上青天」,你一旦开化了拥有了更高水平的道德,你怎么可能说服自己退回到缺德的群氓之中去呢?

既然道德本身不是病,穷还有道德才是病,那么治病的唯一办法就不是重新让自己变得缺德,而是赶紧让自己变得有钱。

所以你看,「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两篇难听的文章,可能你看过了,也可能没有,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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