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 现世,没有彼岸

by @斯芬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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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香港、台湾、美国、欧洲的一些事,应该让很多人明白了一个真理:

世间不存在一个光明的彼岸,只有不同的体制。哪种体制适应了时代要求,就能发展得更好。

同时,发展得更好的社会里,必然也有混得很差的个体。而有的个体哪怕在不怎么样的体制里,照样靠着正大光明的努力,过上了好日子。

那么把这个思路迁移到法律上,其实是一样的。

很多人,尤其是没学过法的普通人,总会误以为,世间存在一部完美的法典,我们只是在不断逼近这种完美,总有一天可以找到真理。

事实上,不存在的。

法,本质上是人立的,是当前社会下的一种利益分配规则,是政治体制的子集。

全集没有最优解,那子集其实往往也没有。当然,这个命题在数学上未必成立,但你明白这个意思就行。

所以,不要以为随着社会发展,法制和法治越来越进步之后,很多问题就将得到「最终解决」。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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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类比,有点像春运期间打击黄牛,不管你怎么打击,把黄牛全做成辣炒黄牛肉,也不可能凭空变出足够多的车票,让所有人瞬间回家。供需矛盾是无法通过优化分配而完全解决的,法条处理不了人类无限的欲望(对自由的追求本质上也是一种欲望)和稀缺的资源之间的矛盾,只能优化分配而已。

春运问题如果能「最终解决」,靠的是什么?

  • 或许是区域经济差异的消失(不用外出务工了)
  • 或许是全社会劳动力的极大丰富(一年有 3 个月的假不需要挤春节)
  • 或许是交通方式的优化(比如有了传送门……)

沿着这个思路,随便拎一个最近比较热的话题来做思维实验。

先强调一下,无所谓立场,就只想想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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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不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那么你是不是在反对两个成年人在不干涉他人自由的情况下,过自己想要的日常生活?当然,同性恋情侣完全可以使用签订民事协议等方式(比如提前立遗嘱、做公证等等),无限逼近异性婚姻的经济契约状态,但这比正常结婚麻烦多了。少数人是否应该因为其是少数,就天然承受比多数人更大的生活成本?

但是,假如你支持同性恋结婚,那么同性恋个体在自然状态下无法生育的事实,和同性恋人群作为正常人类也很可能会有的繁衍欲望,这个矛盾如何解决?有人说「既然是同性恋,就要有不生育的觉悟」,但问题是一个人很可能并不是自愿选择成为同性恋的,而是生来如此。类似的情况,可能是天生不孕不育的异性恋个体,难道也要说他们既然身体如此,所以该有不生育的觉悟吗?

女同稍微简单一些,借精即可。但实际上生理学父亲的种种义务,在法律层面也是血缘绑定、终生无法解除的。目前很多社会的操作,是在供需双方中间用公共精子库的形式来做防火墙隔离,类似于器官捐赠是双盲的,以免出现种种伦理惨剧。可即使如此,惨剧的风险仍然存在——假如这个孩子长大了,一定要知道自己的生理学父亲是谁呢?假如机缘巧合,这对毫无关系的亲子结识了呢?现有的很多继承和抚养相关的法条,就会被挑战。

男同就更麻烦。如果男同想要「自己的」孩子,那么在人造子宫出现前,必然需要一个有血有肉的子宫出借人作为代孕母亲。如何确保这个把自己子宫变成出租器皿的当事人,是 100% 自主自愿的呢?哪怕完全自主自愿,如何确定她事先了解了一切风险,并真的愿意承担可能的后果呢?

孕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致死率并不低的宫外孕、先兆子痫、羊水栓塞、难产、产后大出血、产后抑郁等等,可能的负面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大脑受孕激素影响而拒绝交出孩子、孩子出生后不满足客户要求被退回、孕妇身体因生产而发生巨大变化甚至无法恢复至产前等等。就这些风险,很多正常怀孕生子的人都不知道吧?何况是代孕的?

跑题说一句,很多人都发现某些网文网站的条款对作者非常不利,作者写了半天居然连著作权都是平台的。但很多作者仍然点了「同意」按钮,对吧。这个这么接地气的案例,按理说应该能帮很多人明白什么叫「不是真正自愿的自愿」吧。

所以,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看似符合政治正确,看似是满足整个社会多样化的需求,但接下来呢?平权有没有明确的分界线?现在中国大陆还远不到担心 LGBT 平权过度的时候,可是这个思维实验在未来一定会变成现实困境。

除非,科技进步。

  • 有了人造子宫,就不需要代孕了。
  • 能把两个同性人类的生殖细胞,在保证遗传物质不变的前提下改造成一精一卵,那女同也不需要借精了。
  • 基因编辑技术足够先进之后,可能全人类的繁衍流程都完全自动化流水线了。

那上面这些看似很难解决的问题,就不再成为问题了。《马尔萨斯:跳出陷阱是最大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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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律的本质,在我看来,除了限制那些明确侵犯他人自由的事之外,还要在非常模糊的甚至永远都看不清的领域里,在目前科技不够先进的情况,对某些看似合理的诉求进行必要的约束。

约束实际上不是禁止,因为欲望是禁不住的。法条只是在不断提高行为人的操作成本,就好像考试总会有人作弊,只不过处罚越重的话,作弊者冒的险越大罢了。所以法条是进一步还是退一步,无非就是在权衡,是让行为的主体其成本更高,还是让行为指向的客体其代价更大。

说白了,就比如说代孕,法条要考虑的是:我承认代孕合法化之后,因此而被卷入代孕产业的弱势女性要付出多大成本?我不承认代孕合法,现在有切实代孕需求的人靠灰色渠道满足自己的欲望又有多高成本?这两者,哪个更值得被保护?

没有彼岸的,当下需要的只是动态平衡。

急也没用,但知道「急也没用」也没用,该急还是会急。

还是那句话,我们都困在这个时空里,没人能活着离开。与其纠结太多太远之后的事,不如过好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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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plies to “425 现世,没有彼岸

  1. 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任何分配方式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只是维系平衡持续一段时间罢了,也许长也许短,但终有崩溃洗牌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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